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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遣返中國“紅色通緝令”上第二號通緝犯

中國中紀委消息,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 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5月9日被新加坡遣返回國。中國中紀委監察部網站上的消息說,這是“天網”行動開展以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取得的重要戰果,也是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後遣返的重要案犯。

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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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李華波涉嫌貪污公款9400萬元,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隨後,中國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組織檢察、外交、公安等部門啟動了追逃追贓工作。組成工作組先後8次赴新加坡進行磋商。

中國和新加坡兩國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積極開 展司法執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提供有力證據,由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產,對李實行了逮捕、起訴,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判處其15 個月有期徒刑,並在李華波出獄當天將其遣返回國。

今年4月,中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的“紅色通緝令”,李華波排列第二位,其紅色通緝令號碼為A-125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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