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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寶軍律師談檢方對浦志強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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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的案件一直受到輿論廣泛關注,在被關押超過一年以後,最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 訴。那麼,這些指控的罪名究竟意味着什麼,案件將如何進展呢?帶着這些問題我們採訪了浦志強的律師之一,尚寶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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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寶軍:上周五,北京市第二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微博上發了消息,正式起訴浦志強兩個罪名: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和涉嫌尋釁滋事,我正式拿到起訴時是昨天,周三上午,從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承辦法官手裡拿到了起訴書,起訴書中的主要內容應該和當初北京二分檢的官方微博是一致的,就是指控浦志強利用互聯網辱罵他人和煽動民族仇恨。

法廣:在微博上對公眾人物的言論構成尋釁滋事罪,法律上有依據嗎?

尚寶軍:這是很荒唐的一個指控 !浦志強在微博中提到的申某某(申紀蘭)是當了六十年的全國人大代表,另外一個提到的田某某是原來鐵道部的新聞發言人,2013年“動車事件”時,他曾出來回答記者提問,應該說他們都是公眾人物和政府官員,是公務人員。而作為公民,我們當然可以對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和監督的權利,也許浦律師的批評有點刻薄,甚至有點粗魯,但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應該是公民對國家公務員的批評和監督的範疇,和尋釁滋事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法廣:他的另一個被指控的罪名是涉嫌“破環民族團結“,從法律的角度看,是不是更嚴重些?

尚寶軍:這個罪名聽上去更嚴重一些,但是從量刑的角度看其實不一定比另一個嚴重,尋釁滋事第一個檔次刑期是五年以下, “煽動民族仇恨或民族歧視”第一檔的罪行刑期是三年以下,從這個角度看,後者的罪行還稍微輕一些。說到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指的是浦律師 在昆明火車站的暴恐事件後作出的一些評論,應該說他是站在漢族人的角度反思我們的民族政策,從這個角度講,他是希望政府能夠調整民族政策,以改善汗維關係,這不僅不是在煽動民族仇恨,而是在促進汗維和解,促進民族團結。所以,應該說這個指控也是很荒唐的。

法廣:作為他的律師,你判斷這些指控最後會如何量刑?

尚寶軍:首先我們都不認為這些指控能構成犯罪,假如罪名成立的話,我覺得應該是在第一檔次的情況下量刑,也就是說尋釁滋事的五年以下,或者是 煽動民族仇恨的三年以下,也就是最高五年,或者最高三年。當然,我們排除提高到最高檔次的這種太離譜的結果,我不就此作出判斷。

法廣:浦志強本人對此起訴書有何反應?他近期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如何?

尚寶軍:我之前多次見過他,最後一次見是5月8號,我明天也計畫安排去會見他,我現在還不清楚他是否已經收到起訴書,自己有些什麼意見。

我之前和他見面時,他還受到四項罪名的指控,他當時全面否認,認為自己都是在言論自由和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和監督範疇,完全不能構成犯罪,當時他是這樣的態度。

至於他的身體狀況,從我們去年11月介入案件之後,感覺他的身體狀況在慢慢恢復,朝好的方面發展,我覺得他的精神狀況也不錯,應該還可以。我希望他準備好了。

法廣:你剛才說以前曾對他有四項指控,現在變成兩項,那麼昨天你收到的起訴書會是最後的一個版本,還是會再次出現變化?

尚寶軍:應該不會有變化了,理論上說,除非他們撤訴,重新再來,但這個概率很低,我們就不進行揣測。

法廣:浦志強是於去年六∙四前被抓,浦志強在去年六∙四前被抓,又在今年六四到來前被起訴,是時間上的巧合,還是另有意思?

尚寶軍:當然,浦志強去年是因為開六∙四研討會被捕,但實際上,現在看起來,這些指控和那個研討會沒有任何關係,和六∙四本身也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為什麼選擇這個時間進行起訴呢?如果拋開時間上的巧合不說,我認為應該是偵查機關使用了法律允許的最長時間的偵查,經過了幾乎整整一年時間,最後才確定了這樣兩個罪名,從這個角度講,他們可能也拿不出什麼上得了檯面的罪名。可能他們遇到了這類困難。

法廣:當浦志強的律師要冒一定的風險,您擔心過嗎?

尚寶軍:這是肯定的,我們經常受到警告,這是沒辦法的。包括之前劉曉波先生,徐友漁先生,最近的高瑜和浦志強的辯護,我們都是一直在為中國的所謂的“頂尖異議人士”提供法律幫助。所以受到些騷擾也是正常的。

據悉,浦志強的案件將於兩個月之內開庭。

感謝尚寶軍律師接受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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