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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屠夫”吳淦被刑事拘留 官方組織官媒圍毆

在北京政法委或國安委等部門協調下,從鄧玉嬌案開始即活躍於公共事件中的知名網友“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落入“法網”,官方馬上組織了最豪華的媒體團揭露批鬥。

“屠夫”吳淦被刑事拘留 官方組織官媒圍毆
“屠夫”吳淦被刑事拘留 官方組織官媒圍毆 網絡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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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月27日)晚間,新華社發布消息稱,5月20日因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江西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27日被福建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幾天,吳淦在江西省南昌市被行政拘留,是因為他到江西省高級法院門口,聲援因“樂平疑似冤案”受家屬委託閱卷被推諉,而在高院門口舉牌十幾天的幾名律師。5月19日上午,吳淦帶去了印有江西省高院院長張忠厚照片的廣告招貼牌表達抗議,隨後被當地警方帶走並在第二天被行政拘留。

5月20日,當地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的說法是,吳淦因“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十天,但未執行滿十天,吳淦即被福建警方帶走,並被刑拘。

今天,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和《人民公安報》均刊發播放通稿“揭開超級低俗屠夫的真面目”,對吳淦大加撻伐。報道除了列舉他參與維權運動的激進手法,如“懸賞”、“人肉搜索”及行為藝術外,還對其私生活,如離婚,婚後財產分割,寫情色小說等私生活極力詆毀。

一位資深記者表示,“這種文章一看就知是公安的文宣部門。其行文立意、遣辭用句讓我想起了幾年前臭名昭著的抹黑律師李莊的那篇中青報奇文,那也是公安通稿  薄王當政時的重慶市公安局,它們的底色就是文革大字報。”

新華社的這篇通稿罕見地未署名,而《人民日報》則由其政文部跑公安部新聞的記者黃慶暢署名,公安部機關報《人民公安報》更罕見地將這一新聞放在頭版頭條。除了幾大官方媒體外,在中宣部要求下,明天出版的主流都市報都會被強令刊登新華社的這一通稿。

紐約的維權人士溫雲超認為,“屠夫被刑拘一事,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都第一時間作出報道,許志永、浦志強、郭玉閃、郭飛雄等人都沒“享受”過這等待遇;結合江西方面行政拘留期未滿轉由福建方面進行刑事拘留,同時協調調動政法及黨宣系統,基本可以認定這是中共國安委決策部署的案子。”

有北京知情人士透露,“屠夫一案是公安部主導,中央政法委有專人牽頭的行動,這些抹黑稿件,全部是三天前公安部統一安排的集體採訪的通稿。”

上海律師張雪忠告訴本台,“吳淦在江西高院聲援爭取閱卷權的申訴代理律師,本是行使公民表達權和批評權的正當行為,卻被江西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央視在報道此事時,對吳淦極盡醜化,對官方極盡粉飾,卻絲毫不去關注一下江西高院剝奪律師閱卷權的違法行徑。”

他說,“在吳淦被追加刑拘後,新華社的報道又對當事人極盡詆毀抹黑之能事,甚至大肆披露當事人的婚史隱私。最近二年,這些中央級的官媒,為了配合當局對言論和民權的打壓,已經墮落到了連最起碼的臉面都不顧的程度,而現政權的無恥無文,至此也是昭然若揭。”

四川學者宋石男則認為,“對屠夫的這種運動式精確打擊,旨在震懾並瓦解民間死嗑維權群體,其大批判式文宣與反恐式定點清除手法,令人髮指,也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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