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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審訊唐荊陵外國使節被禁旁聽團體發表聲援

人稱“廣州三君子”的中國維權律師唐荊陵、自由撰稿人並前主編袁新亭,以及大學教師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今天19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多個團體和個人到場聲援,包括“被自殺”的湖南工運分子李旺陽的胞妹李旺玲和夫婿趙寶珠,但當局採取嚴格措施,並且禁止外國使節旁聽的要求。

維權律師唐荊陵
維權律師唐荊陵 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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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寶珠在庭外接受香港記者的訪問時說,唐荊陵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其實控方所有的證據非常普通,不足以構成顛覆罪。

多個外國使節人員要求進入法庭旁聽,但都遭到當局拒絕。

對唐荊陵等三人被控一事,天安門母親運動、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黨國事小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獨立中文筆會等團體發表聯合聲明,以示聲援。

聲明指出,“三君子”長期積極參與各種維權活動,雖為推動社會改革而被迫走上街頭,卻一直恪守非暴力的原則,承傳民主法治的理念。其中唐荊陵律師儘管身陷囹圄,日前仍不惜犯險,在香港政改表決前夕發表公開信,寄語港人自強。錚錚 風骨,無所畏懼,堪稱新公民的典範。

聲明又指,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對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三位因行使此等基本公民權利而被羅織政治罪名,從2014年5月被扣押至今逾年,其間多次破壞國家的刑事訴訟程序,侵害三人的基本司法權利,拒絕律師複印案件材料以至他們與家人見面的要求,甚至對三位多番毆打刑訊,我們深感憤慨,並予以強烈譴責。

聯合聲明認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國家安全”為由,不公開審理此案,不單拒絕家屬旁聽,公安更於今早在法庭外將唐荊陵、王清營的妻子強行帶走,我們對此感到非常荒謬。中國刑事訴訟法中只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才可不公開審理(第152條),所謂國家安全並非正當理由,何況本案並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問題。堅持對三人進行非法的秘密審訊,只反映中國司法當局的虛怯,未能亦不敢面對公開的審訊程序,以事實和道理說服天下。

唐荊陵近年來從事多宗維權活動,去年5月16日,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唐荊陵刑事拘留,關押於白雲區看守所。同日在廣東被刑事拘留的還有公民活動家袁新亭與王清營,合稱“廣州三君子案”,三人都是《零八憲章》的簽署者。同年6月21日,唐荊陵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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