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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腐

湘原政協副主席受賄逾千萬受審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上午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陽寶華受賄一案。據新華社報導,陽寶華曾任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並於2013年5月退休。中紀委較早前通報其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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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就陽寶華涉嫌受賄三項罪名對陽進行審訊,起訴書指控陽寶華利用職務便利,為湖南梓山湖國際高爾夫具樂部及天英國際公司董事長王某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王某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70萬餘元;第二項控罪指陽寶華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湖南兆佳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鬍某、湖南鼎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董事長範某的請託,為胡某、範某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胡某、範某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9萬餘元;第三項控罪指陽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湖南籍商人張某的請託,為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二十三冶金建設公司等單位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張某財物摺合人民幣176萬餘元。

現年68歲的被告人陽寶華,在上述三項指控中所收取的賄賂,高達1356萬元人民幣。

新華社指出,2014年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隨後,中紀委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陽寶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

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陽寶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對陽寶華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到了今年3月,最高檢發布消息,陽寶華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外,陽寶華也是十八大以來湖南落馬的第二名省部級高官。早在2013年12月,時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的童名謙在任上落馬,成為十八大後湖南“首虎”。2014年8月18日,童名謙因玩忽職守罪被北京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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