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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和民運機構呼籲審慎考慮中國冬奧會申辦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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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部在紐約的人權觀察近日(7月21日)呼籲,國際奧委會應確保2022冬季奧運會主辦城市在籌備和主辦運動會期間充分尊重人權承諾。

黃埔江畔的外灘仍帶着三十年代的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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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奧委會將於7月31日在馬來西亞吉薩坡舉行的第128屆國際奧林匹克大會上選出主辦城市,但爭取主辦這次賽會的兩個國家,中國和哈薩克斯坦,在人權方面的紀錄惡劣。

人權觀察全球倡議部主任明奇・沃登(Minky Worden)說,“不論中國或哈薩克斯坦贏得2022冬奧會主辦權,國際奧委會促進人權保護的新承諾都將面臨重大考驗,國際奧委會應當堅持主辦國必須積極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和基本人權規則,否則可能喪失奧運會主辦權。

人權觀察認為,中國和哈薩克當局向來敵視批評政府的媒體和維權人士,不願保障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及其他基本人權。歧視和侵害勞工等問題,以及政府對這些問題的消極態度,非常值得憂慮。對於尋求保護的人權受害者,兩國都缺乏有效、獨立的司法機制。

自2005年起,人權觀察持續紀錄奧運會和其他主要體育賽會主辦國,包括中國、俄羅斯、阿塞拜疆、伊朗和卡達,在籌備和辦理賽會時嚴重侵犯人權的情形。中國在主辦2008年夏季奧運會時,當局為興建奧運場館,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也不予適當賠償就強迫成千上萬民眾搬遷,並違反該國尊重新聞自由和允許和平抗議的義務。 

2014年12月,國際奧委會通過名為《奧林匹克2020議程》的改革方案。其內容包括對主辦城市禁止性傾向歧視、確保勞工權利和其他人權保障的具體要求。奧林匹克憲章亦要求所有主辦國維護新聞自由、認同“人類尊嚴”為奧林匹克運動的根本成分。然而,國際奧委會並未設立監測人權的機制,以評估主辦國是否尊重相關規則。

人權觀察全球倡議部主任明奇・沃登認為,“2022年冬奧會是國際奧委會是否堅守其核心原則的試金石,不論選舉結果為何,這次奧運會都將由一個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擔任東道主,國際奧委會就應當在主辦城市合約書中納入有效保護人權的具體要求,並比照其關注場館建設、通信設施和其他合約要件的同等程度,嚴格監視人權承諾是否得到落實。”

國際奧委會曾在2015年稍早對兩國進行視察,評估其申辦條件。但官方報告並未適度指認重大人權顧慮。評估委員會在中國視察報告中表示,他們曾向中國當局提出媒體自由和互聯網管制方面的質疑,並獲得“書面保證”屆時“將無任何限制”,因而得出“未發現”任何“媒體運作”風險的結論。

人權觀察認為,中國是審查互聯網言論的首要國家之一,最近甚至曾對許多記者常用的虛擬私人網絡進行屏蔽。沒有跡象顯示評估委員會曾經向中國國內人士或組織請教他們對於中國政府相關政策的獨立觀點或批判意見。

例如從事反歧視工作的非政府組織益仁平中心,他們一再遭到政府騷擾,而且當局曾在申辦奧運期間拘押該組織的代表。儘管該組織在監督政府遵守不歧視承諾方面的角色相當關鍵,國際奧委會的評估委員們卻沒有訪問該組織,也沒有對中國政府敵視這類組織的行為公開表示關切。

明奇・沃登:“我們早已經歷一次中國舉辦奧運加劇人權侵犯的經驗,而2015年的環境比起2008年顯然更加不利。”

此外,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對哈薩克斯坦的視察報告也沒有認識到勞工權利、媒體自由和集會自由方面的重大風險。

該報告指稱哈薩克政府“保證維護示威權利,允許媒體自由報導賽事及其籌備情形,包括互聯網、勞工權利和居民搬遷等議題均不做任何限制。”然而,儘管有大量證據顯示該國政府從未適當保護前述各項權利,該報告卻未詳述相關保證的具體內容。該國政府近年曾關閉數家獨立媒體,妨礙和平罷工,監禁工運人士,並對和平抗議活動進行常規驅散。

人權觀察表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應當堅持在2022主辦城市合約書中明文規定,主辦城市必須承諾在奧運會籌備和舉辦過程中確保人權獲得尊重和保護,並對違約行為制定罰則。國際奧委會還應當在機構內部設立人權專業部門和獨立的人權監測單位,就主辦城市落實合約中人權條款的情形定期提出報告。、

“大量證據表明,讓一個人權紀錄不佳的國家主辦奧運會,很容易在籌備和主辦奧運盛會的過程中引發更多侵權行為,使奧林匹克的聲譽蒙塵,”沃登說。 

多年經驗顯示,在威權國家舉辦大型體育賽事可能導致人權侵害。

根據人權觀察紀錄,在2014年俄羅斯索契冬奧會之前,為了興建奧運場館,建築業流動工人遭到普遍剝削,場館預定地的居民被強迫搬遷,環保運動和其他維權人士受到騷擾和拘押,企圖報導這些侵權事件的記者也被迫噤聲。

在阿塞拜疆巴庫舉辦首屆歐洲運動會之前幾個月,該國政府大舉掃蕩獨立記者和維權人士,指控數十人涉嫌重大犯罪。這些人至今仍被關押。直到今年7月,該國政府才對羈押近一年的數名人士提出正式控告。雖然明確保證要維護媒體採訪自由,而且一再重申政府“保證”允許記者自由報導歐洲運動會及其他議題,但當該國政府在歐運會開幕前夕突然拒絕多名主要國際媒體記者前往巴庫採訪賽事時,卻沒有遭遇任何抵制。

7月22日,多名中國漢蒙維藏民運人士,包括西藏僧侶、活動家和前政治犯果洛久美,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世界維吾爾大會主席熱比婭、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主任恩合巴圖等人也聯合致信國際奧委會,對北京的冬奧會申辦提出質疑。

公開信指,2008年奧運會在北京的召開對於減輕中國的人權侵犯或提高自由度毫無幫助,相反,中共踐踏人權的罪行有增無減: 僅僅在過去的十二個月中,中共發動了新一輪對人權捍衛者的嚴酷鎮壓,包括最近逮捕的數百名人權律師;在新疆,他們限制信仰伊斯蘭的維吾爾人在齋月期間舉辦宗教活動;在西藏,武警殘酷無情地攻擊和毆打和平示威者;在內蒙古,他們繼續將牧民驅離祖先世代游牧的牧場。 

公開信認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舉辦本身就直接引發了一系列嚴重的人權侵犯。國際奧委會必須認識到,中國日益惡化的人權危機如果被簡單地忽略,奧林匹克精神和奧林匹克運動的聲譽將遭受進一步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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