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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欲平息官員自殺潮

在一系列中共官員因受查而自殺事件發生後,中國最高檢察院8月6日夜間發布8項禁令,禁令包括對導致官員自殺的辦案人追究責任。此舉被認為是中共當局意圖遏制兩年來的官員自殺潮。

中共黨旗2013年6月6日
中共黨旗2013年6月6日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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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8月7日報道指出,兩年來,很多中國官員在習近平的打貪運動被撤職,官員自殺現象也隨之飆升。據中國財新雜誌今年一月報道,2012年以來,至少有50名中共官員“非正常死亡。”

最近一起受關注的自殺案是中國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董事長吳生富8月3日在其辦公室被發現自殺身亡。吳生富自殺是在中紀委第11巡視組進駐一重專項巡視近1個月後發生的。

中國最高檢昨夜發布的八項禁令包括在辦案過程中,受調查官員如因檢調人員的違法行為或嚴重失職而自殺或受傷,辦案者將受到降級撤職等處分。

中國最高檢的8項禁令:1,擅自處置案件線索、隨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對被調查對象採取人身限制、財產權利強制性措施的;2,違法使用監視居住措施的;3,非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插手工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濟糾紛,越職辦案,接受贊助、報銷費用、吃拿卡要的; 4,違法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 5,阻止或妨礙律師依法會見嫌疑人的; 6,未在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下進行訊問的; 7,刑訊逼供及其他非法取證的; 8,違法違規辦案或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嫌疑人脫逃、傷殘、自殺或證人傷殘、自殺的。

以上8項禁令凸顯中國打貪運動存在違法問題。而在法治和制度缺失背景下,中共官員到頭來自己也難逃被“非法處理”的厄運。中國最高檢在8項禁令後還說,因管理不善或指揮不當導致檢察人員違反八項禁令的,將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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