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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舉報貪官網民朱孔劍明遭新聞敲詐罪起訴

江蘇網民朱孔劍曾實名舉報當地貪官張宜春,並開辦舉報貪官網站一度聲名大噪。但當地司法決定8月13日以新聞敲詐勒索罪起訴朱孔劍。

曾舉報貪官網民朱孔劍明遭新聞敲詐罪起訴 東網照片
曾舉報貪官網民朱孔劍明遭新聞敲詐罪起訴 東網照片 中文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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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網報導,江蘇贛榆網民朱孔劍早前實名舉報當地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最終致其免職,但朱孔劍近日因涉嫌敲詐勒索而被起訴。檢方指控,朱孔劍於2010年至2014年7月其間參與6宗罪案,敲詐勒索24.94萬元人民幣。此案將在明早於江蘇連雲港市贛榆區法院開庭審理。

28歲的朱孔劍在微博的實名認證為“新贛榆網CEO、主編”。在2010年,朱孔劍以實名發貼舉報,江蘇省贛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稱對方同時擁有4間豪宅、一個園林。最終張宜春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且免職。事後朱孔劍聲名大噪,此後他頻頻出現在贛榆當地的舉報網站。他更在2012年帶頭成立“新贛榆網”,宣傳打造贛榆最具影響力的網絡媒體。

去年12月,贛榆公安官網發表《曹衛東同志帶隊檢查考核我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文章,透露朱孔劍出事的消息,當時只指控朱孔劍是新聞敲詐典型。直到上月7日,贛榆區檢察院發出起訴書,指控朱孔劍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去年9月25日被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局刑拘;同年10月30日被批捕,同涉案的還有另外4人。至今年正式通過審查起訴。

贛榆區檢察院查明,2010年至2014年7月間,被告人朱孔劍等5人到連雲港市贛榆區金山鎮、沙河鎮、石橋鎮等地,以作負面新聞報導或不給錢繼續報導要脅,先後8次敲詐受害人共計31.44萬元。

報導沒有指出朱孔劍舉報貪官是否也在涉嫌敲詐指控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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