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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爆炸後續:官方組織國企收購受損房屋

天津濱海新區瑞海危險品倉庫爆炸後,一度有附近許多居民聚集當地政府抗議,要求政府“回購”受損房屋。對這一訴求,一般認為,“政府回購”的要求,並無法律依據。 

發生大爆炸後的天津濱海新區
發生大爆炸後的天津濱海新區 REUTERS/Kim Kyung-H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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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當要求事故責任方瑞海公司承擔責任,不過這家公司顯然已經沒有賠償能力;其次,即便是要求“回購”或者賠償,也應該去找萬科等開發商,因為回購只能發生在買賣的雙方之間;最大的責任者可能是政府,但政府應付的是賠償責任,而非含糊不行的“回購”責任,如果深究則有礙穩定。

毛派學者李北方認為,爆炸事件中房屋受損者所以有這種訴求,“一方面是因為房價過高,一套房子可能要吞噬掉一個家庭的儲蓄和未來的收入,房價下跌的損失確難承受”;另一方面是因為政府一直把房地產當支柱性產業,“造就了購房者房價會無限上漲的心理預期”。

經過多方博弈,天津市官方終於拿出了以半市場化的方式處理這一僵局的辦法,即以市屬國企出面,收購爆炸受損房屋,對其進行安置。

根據天津市委機關報《天津日報》昨天的報道,“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等房地產企業,“自願”組成天津地產企業社會責任聯盟,表示將按照市場原則,對居民願意出售的房屋進行購買,待房屋修繕完成後,再適時進入市場公開出售。

根據這一報道,受損房屋的定價、定損將由當地政府組織,按照“不讓群眾吃虧”的原則來確認。目前,受損房屋修繕及購買的方案細則,正根據國家建設標準、受災的範圍以及居民群眾的要求、意願制定。

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秉軍稱,責任聯盟收購涉及的範圍,主要是海港城等6個小區,也會兼顧其他受損小區和房屋。

當地規畫部門準備了“紀念碑”、“遺址公園”這類建築,頗有“多難興邦”,z災難變景點,壞事變好事的惡趣味,《天津日報》報道也不乏“明天一定會更加美好”的輕佻字眼。

據《天津日報》的說法,部分受災區域的水電熱規畫、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紀念碑的建設已“悄然展開”,張秉軍稱“今後那裡沒有堆場,沒有工廠,更沒有危化品轉讓庫!那裡將綠草如茵,負氧離子很多。”

張秉軍介紹,根據當地政府規畫,原址有一個紀念公園,周圍要辟出一塊很大的綠地,南邊要建兩個大的公建項目、購物中心,一些在這次災難事故中被摧毀的建築將在原地恢復重建,如海關大樓、天津港消防隊所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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