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

廣電總局通報假新聞 記者王星承認有錯但未捏造

今天(9月28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公開通報《揚子晚報》等15家媒體刊登虛假失實報道的查辦情況。官方稱,這是自2014年中宣部等九部門深入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以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第七次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情況,共有15家媒體和17名采編人員被處罰和處理。

DR 網絡
廣告

通報中,除華夏時報王瀟雨外,僅有原《南方都市報》記者王星被點名,其處分也最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其“列入新聞采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5年內禁止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官方稱,2014年12月,王星在擔任《南方都市報》記者期間,在未採訪當事人家屬、單位和醫院的情況下,根據河南當地有傳聞,編寫了《河南平頂山女官員3個月前自殺官方至今未通報》一文,在微信公眾號 “深℃”發布。經查實,該報道關於女官員自殺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導致虛假新聞傳播,王星被報社勸退。

對此,目前在某家門戶網站工作的王星表示了對南都報社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處分表示了不滿。

首先,是對南方都市報的應對。王星表示,通報中的“勸退”一說不符合事實,只能公開回復。2015年2月,我辭職離開南都,與該事件完全無關。辭職後一個多月,我第一次從南都相關負責人處得知此前采寫的報道正在被調查。“勸退”一說如果來自南都,“我只能說很遺憾”。

王星解釋了此稿的采寫過程, 2014年9月,平頂山市湛河區區委書記在任上去世。11月間,王收到當地爆料,稱該書記在被調查後自殺,而當地未作通報,書記位置空懸至今。收到爆料,王星開始核實,確認該書記確實於9月21日去世,當地未通報或報道具體原因,而在官商民間,則盛傳其為自殺。因未能有更多佐證,暫時擱置。

12月間,他採訪到平頂山當地政法部門中層以上領導,對方稱傳言屬實,並提供了事件背景和較多細節,包括當天清晨該書記是在家中另一個房間被發現失去生命體征等(這些細節後未寫進報道)。基於對採訪對象身份和所提供細節的信任,我完成了稿件的初稿。但未刊發。

12月2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跳樓自殺,當天,為趕上時效,王星對之前的初稿未作更多核實,在25日晚完成了稿件並提交。

2015年4月,版署約王星面談,調查此事。版署人員表示,經當地調查和版署調查,當事人並非自殺,而是心臟病突發。王星表示相信當地和版署的調查,如果醫學報告指向當事人是病逝,那麼他表示相信專業人士的專業判斷,報道操作確實存在嚴重問題。

5月,版署下發《禁業告知書》,禁業五年,版署依據《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做出的處罰,該辦法中,對“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列舉了九項,包括有償新聞、敲詐勒索、打擊報復等,其中處罰王星的具體依據是第四款,“編寫虛假新聞,包括在采寫新聞報道中採取憑空捏造,無中生有;隱瞞事實,製造假象等方式,造成發表的新聞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行為。”

王星表示,拒絕接受該結果,他承認,這條新聞採訪不紮實、證據不確鑿、沒有多方信源,這是一條不合格的新聞。並表示,願意向當事人的家人致歉,並願為此承擔責任。

王星自辯稱,他不認為,這樣的新聞是否就是“憑空捏造”、“無中生有”、“隱瞞事實”、“製造假象”等方式的“編寫虛假新聞”?

他說,“我做的不夠好,在這篇報道中可以說做的很糟,諸位同行和對新聞感興趣的同學,可以我為鑒,更謹慎的對待每一篇新聞報道、每一個採訪任務。“但我不是、也沒有在編造虛假新聞。”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