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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腐

李東生案開庭擇日宣判

中國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受賄案今天10月14日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開庭。李東生是本周以來受審的第五位前政法王周永康的盟友,李被指控涉貪近兩千兩百萬元。天津中院宣布擇日宣判。

李東生(資料照片日期不詳)
李東生(資料照片日期不詳)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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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被檢方指控在1996年至2013年擔任央視副台長和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合人民幣2198萬元人民幣。起訴書要求法庭以受賄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起訴書說,李東生向11個企業或個人提供便利,包括北京雷明頓廣告發展中心某實際控制人、北京韓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這些企業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得到李東生的幫助。李東生被控直接或通過親屬索取、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合人民幣2198萬餘元。

法新社今天發自北京的報道說,習近平2013年掀起打貪運動經常被比作政治清洗。周永康已在今年6月被判無期徒刑。本周一,中國國資委前主任蔣潔敏和中共四川前二號人物李春城分別被判16年和12年徒刑,本周二,中石油原副總王永春和四川文聯主席郭永祥都獲刑20年。

中國法庭由中國共產動嚴密控制,99.93%的案子都被控有罪。中共作為唯一執政黨,黨內貪腐已非常普遍。目前的反貪運動有時也被批評是以肅貪名義進行黨內政治清算。

李東生山東諸城人,1955年出生,畢業於復旦大學,曾任中國央視副台長,網傳他向周永康等高官輸送央視美女主播,後來調至公安部擔任副部長, 同時擔任中共18大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委員,610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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