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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順等四高官“雙開”通報的話語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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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16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連續宣布了四名高官被雙開,即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中紀委對這些落馬官員的定性,是唯一的官方渠道的公開定性。只不過,讀者需要從一堆官樣文章中追蹤話語演變,尋找弦外之音,設法解讀。 

黃埔江畔的外灘仍帶着三十年代的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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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慣例,這些人很快將移送司法,與薄熙來等政治明星在法庭上激情四射的表演不同,這些面目模糊的普通高官,不會有真正的自我辯護的機會,當然也不會面臨殺身之禍。

此前的9月22日晚,習近平出席在美國西雅圖為他舉行的歡迎晚宴時發表演講,他專門談到中國目前的反腐行動,“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大力查處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就是要順應人民要求。這其中沒有什麼權力鬥爭,沒有什麼‘紙牌屋’。”

既然如此,就更不可能從本已密不透風的庭審中觀察這些落馬官員的政治取向和拿下他們的真正目的。

他們會在僅有官方媒體出席的地方法院的小法庭上迅速認罪,並被判處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徒刑,並且謙卑地放棄上訴的權利,這是十八大以後,對周永康一系的下台官員的標準待遇。

因此,中紀委對這些落馬官員的定性,則是唯一的官方渠道的公開定性,只不過,讀者需要從一堆官樣文章中追蹤話語演變,尋找弦外之音。

比如四人中最重要的周本順,他是周黨中最後一個落馬者,曾擔任周永康的正部級大秘書,即中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此後又外放擔任京畿的河北省省委書記,成為封疆大吏。

中紀委的通稿稱,“周 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 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吃喝,頻繁出入私人會所,生活奢侈、揮霍 浪費,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

此外,周本順還涉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涉密資料,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根據這一通報,周本順有多條罪名,其中有多條屬於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屬於黨紀範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則涉嫌犯罪,但最有趣的部分其實是前者。

媒體人石扉客評論,周本順通稿措辭令人大開眼界,比如在重大問題上發表和中央不一致的言論,家風敗壞,私存涉密資料等等,這些提法聞所未聞。

他認為,從通稿看,周本順似乎是目前第一個被公開指為自己跑官而進行結盟性活動的省部級幹部吧?“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這是說他的河北省委書記是康黨分發配置的吧?應不至於是說進京任秘書長這個節點。

中紀委通稿中所謂“非組織活動”,當指的是周永康的小圈子,這是不是“紙牌屋”只能“見仁見智”。
同日,中紀委通報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樑案的措辭與周本順案有類似之處。

首先,楊棟樑被指控“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用秘書並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出國期間擅自改變出訪計畫和路線。”
除了落馬貪腐官員常見的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外,楊棟樑還涉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

楊棟樑出身石油系統,但在天津得到提拔,並長期任職,因此其“非組織政治活動”的指向,目前還沒有相對可信的說法。

出身團系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也在同日被雙開。

中紀委稱,“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

熟悉江西地方政情的當地人士透露,潘逸陽因看好時任內蒙書記胡春華的接班態勢,在擔任贛州市委書記期間,運作調往內蒙擔任胡春華副手,並對其派系提供政治利益輸送。

潘逸陽的通報中暗含殺機,涉及跨省的省委常委的調任,居然是“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這收取財物的人,勢必是中央一級的主要官員,是令計畫或者是其他人物,有待下一步鬥爭浮現。

中紀委稱,潘逸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案件中,中紀委認為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

此前的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說,要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
官方媒體報道,“四種形態”的表述是:“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當時,外界解讀是,中共大規模反腐即將告一段落。

但就這四個案子來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標配,“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也成了罪名;四人中,有三人涉及“非組織活動”,以此來看,黨內“紙牌屋”鬥爭似乎仍然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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