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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中紀委機關報稱高校歷史教授歪曲黨史軍史應處分

繼昨日(18日),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山東“東部”某公安局副局長因在朋友圈批評“一國兩制”政策,被中共山東省紀委處分的案例。今天(12月19日),該報又在頭版位置刊發題為《以“揭秘”為噱頭歪曲黨史,是什麼後果?》的文章,鋒芒指向研究中國現代和當代史的學者,令外界頗為擔憂。

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
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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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昨天的模糊處理的山東“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某不同”,今天該報將此事處理為“模擬案例”,因此,無法確認是否實際發生過類似案件,一般來說,意識形態領域一般執行所謂“內外有別”的處理方式,一般這類案件會被低調內部處理。

該報首先摘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文,“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該報舉例稱,馮某,某大學歷史系教授,中共黨員。一次,在受邀回母校為大學生做講座時,他以“真相”、“揭秘”為噱頭,大肆宣揚歷史教科書中的黨史很多都不是“真實的歷史”,“捏造事實,混淆視聽”。其間,一些學生對此提出異議,他卻以“你們啥都不懂”、“你們被忽悠了”等理由回應,繼續他的講座。

中共山東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幹部黃睿認為,依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馮某違反了黨員不能公然歪曲黨史、軍史的政治紀律。

黃睿解釋道,馮某以“真相”、“揭秘”為噱頭,大肆宣揚歷史教科書中的黨史很多都不是“真實的歷史”,違背了一個共產黨員應該堅守的“政治立場”。馮某通過大學講座,大肆歪曲黨史,屬於通過公開方式“妄言妄語”。

根據該報的說法,黨史、軍史是中共和“人民軍隊”自成立以來整個發展過程的全部歷史,蘊含著治國理政的豐富“政治智慧和精神瑰寶”。當代中國的每個社會成員特別是共產黨員,都要珍惜這份寶貴財富,認真學習和傳承,進一步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

據說,馮某因“捏造事實、扭曲真相”,不僅混淆視聽,影響學生的健康思想意識培養和愛國主義教育,更會損害黨的形象,危害黨在政治上的高度統一。對其行為,應依據《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對紀檢監察報的“模擬案例”的處理,毛派媒體人李北方說,“連名字都不敢點,這樣的黨報關門算了”。

也有網友評論說“58年大躍進浪費了多少?60年餓死多少人?畝產12萬斤的地在哪裡?文革打死多少人?新聞聯播有幾句真話?我好想聽聽馮教授到底說了些什麼後再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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