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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抓捕NGO勞工後發動輿論抹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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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廣東警方在廣州、佛山等多地聯合行動,帶走了將近三十名勞工“NGO”從業者,隨後廣州番禺“打工族服務部”負責人曾飛洋及員工朱小梅、佛山“南飛雁”負責人何曉波等多人確認被刑事拘留。

黃埔江畔的外灘仍帶着三十年代的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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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勞工圈的消息稱,此後十幾天里,當地官方邀集熟悉被捕者的工人接受未透露身份的官方媒體記者採訪,當時,他們猜測可能隨後會有當地官方媒體推出抹黑式的報道。

幾天前的12月22日,官方推出了新華社記者鄒偉的長篇署名報道《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番禺打工族服務部”主任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該報道被網信辦等要求在新聞首頁網站推薦。

該報道記者鄒偉供職於新華社國內部政文室,跑公安部條線,是有名的“臟活”專業戶,他最近的作品有關於鋒銳律師所和屠夫案的《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和王宇律師之子包卓軒外逃失敗的《“16歲少年偷越國境”事件真相調查》等。
該報道中,鄒偉該報道完全依據官方消息源,或剪裁事實,或者只報道官方單方面說法,對身陷囹圄無法自辯的“番禺打工族”主任曾飛洋大加抹黑。

報道首先指控,曾飛洋“番禺打工族”是廣州市番禺區利得鞋廠的罷工的“隱身幕後的操縱者”。

警方稱,利得鞋廠維權工人們在“番禺打工族”組織下召開工人代表大會,選出多名代表和資方談判,曾飛洋對工人進一步培訓,播放韓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工人罷工的視頻,講解罷工維權成功的案例。

警方以罷工過程中被罷免的“工人代表”的名義,指責曾飛洋的介入,真正目的是煽動工人罷工、製造社會影響、干擾工廠正常生產和擾亂社會秩序。“工人辛辛苦苦罷工,還要冒着被警察抓的風險,但維權的真正目的還是沒有達到,工人長遠利益被損害”。

警方又告訴新華社,近年來,曾飛洋等人頻繁“插手”珠三角地區的勞資糾紛事件。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州軍區總醫院、大學城、南沙聯盛模具廠、恆寶珠寶首飾廠等數十起罷工事件的背後,“都出現了他們的身影”。

熟悉曾飛洋的勞工維權人士給出了自己所知的事實版本。

首先,利得罷工並非曾飛洋或“番禺打工族”所煽動:利得工人罷工是資方長期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結果,該廠長期存在未支付工人加班費、高溫補貼、帶薪年假等待遇等問題,且未依法為工人購買社保和公積金。

2014年年初,利得工人聽聞工廠將要搬廠關張。2014年8月,利得一名工人經親人介紹找到“番禺打工族”諮詢搬廠的相關權益問題,此後,利得工人總共舉行了三次罷工。

對警方所謂“罷工煽動者”的說法,勞工維權者“秋火”認為,幾乎所有罷工都是資方的侵權在先,然後有工人自發反抗,之後外部人員才有介入的可能;群眾性的運動從來都是不可能只由少數人煽動起來的,抹黑文章暴露了非常典型的那種“警察思維”的先入為主。

“秋火”認為,現階段中國工人的大多數罷工尤其是規模較大的罷工往往不是也很難是精心策畫出來的,在罷工過程中也充滿了變數和臨時的變動。

例如,4月19日得鞋廠第二次罷工後,“番禺打工族”的工作人員還極力試圖平息事態,甚至勸工人趕快接受老闆的條件妥協,被罷工工人拒絕。

官方稱“曾飛洋在不斷擴充勢力,先後在廣州、東莞、佛山、中山等地發展‘佛山南飛雁社工中心’等多家分支機構”。南飛雁負責人何曉波於曾飛洋被帶走當日,也被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拘留。

實際上,何曉波雖然曾經是打工族員工,但是其在離開打工族後成立的南飛雁卻與打工族沒有任何隸屬和合作關係,資金上也沒有任何關聯。不過該文也正說明何曉波並非因為“職務侵佔”被拘留,而是在針對曾飛洋的打壓中受到牽連。

新華社的抹黑報道中,警方還以大量未經檢驗的證據指責曾飛洋的機構接受境外資助,而曾本人借發票等中飽私囊等。

對此,“秋火”認為,中國草根勞工機構依靠境外資金,本來就是國內長期打壓排斥的結果。地方政府常常與資方勾結起來打壓罷工,勞工機構人員更是官方的眼中釘。

對所謂境外資助,在歷史上,中共的工人運動就是靠莫斯科的境外資金起家的,對工人運動的操縱和利用也幫助了中共的上台,沒有人比共產黨政府更有資格戴上“境外勢力資助”這頂帽子。

目前,官辦的NGO及其他各種機構如社科院等實際上更大量地接收境外資金的資助,現在反倒指控勞工機構得不到國內註冊、接受境外資金有問題,完全是搞雙重標準,“混淆是非”。

新華社的這篇報道中,警方指控,曾飛洋把維權活動的文字照片提供給境外媒體,並頻頻接受採訪,而“境外媒體”則在報道中將工人與企業的矛盾升級、誇大,歪曲成工人與中國政府的矛盾衝突,藉機抹黑中國國家形象、攻擊中國社會制度。

警方稱,從曾飛洋辦公室和家中搜查出大量中國勞工運動報告、“反動書刊“培訓資料、口號標語,以及他本人在國外參加罷工的照片等,“足足裝了十幾麻袋”    這或者才是曾飛洋受難真正的原因。

鄒偉的報道中,還大量引用警方單方面說法指責曾飛洋的私生活。

報道說,“大量證據顯示”,作為有婦之夫,曾飛洋與至少8名女性長期保持情人關係。還藉助自己的名氣地位,“誘騙脅迫”有求於他的女工、女志願者“委身”於他;辦案警察還告訴新華社,曾飛洋熱衷網上“裸聊”、嫖娼,向不同女性發送大量性愛視頻、低俗短信,曾飛洋曾加入一個裸聊QQ群,警方還在曾飛洋家中查獲大量“淫穢物品”。

維權者認為,這些細節真假難辨,但很顯然的,至少與曾工作和公共利益並無關聯,更與勞工維權運動的合理性合法性無關,官方媒體用大量篇幅抹黑個人私德、從而抹黑維權運動的做法,毫無道理和邏輯可言。

在一次公開座談中,鄒偉曾批評受賄的記者陳永洲,他說,“新聞這個行業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行業,同時也是一個脆弱的行業,這個脆弱是老百姓對記者信任基礎的脆弱”。

從新聞倫理上說,作為打手抹黑普通公民的鄒偉,其惡性可能超過了受賄抹黑商業機構的陳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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