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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央視認罪網友比作文革電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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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來拉人上央視認罪成風,有人指出這是從習近平發動“網絡打謠”,薛蠻子中槍,拉到央視“懺悔”開始的。那以後,拉去央視“認罪”的多了起來,有維權律師,有年逾七十的著名女記者高瑜。現在拉到央視認罪的從國內擴大到境外,網友直指這做法好比文革電視版上演。

在中國中央電視台“認罪”的瑞典人權人士彼得.達林
在中國中央電視台“認罪”的瑞典人權人士彼得.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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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送上央視懺悔的,至少令港人十分意外。專揭中共高層內幕的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民海,失蹤數周,突然出現在央視,自稱“回國自首”。擁有瑞典國籍的桂民海是銅鑼灣書店連續失蹤的五人之一,他的上央視“認罪”,香港有人分析意味着當局轉守為攻,以桂民海“自首”來壓住香港日盛一日的有關大陸公安涉嫌非法到一國兩制的香港綁架的指控。桂民海自首是因11年前在中國大陸開車壓死一位女子,被判緩刑兩年後逃到了香港,近年輾轉反側,於心不安,主動跑去大陸“認罪”。認罪無可非議,如果有罪。但是認罪的地點不對,從法院挪到了央視,網友稱這等於是一場面對無數觀眾的“批鬥會”。而且,桂民海是如何失蹤的,更令人匪夷所思。香港輿論指當局應該對此作出交代,否則難脫綁架之嫌。瑞典方面也在交涉,至今沒有下文。

有些網友挖苦說,再過兩天,其他四位同一書店失蹤的人士也許會一一到央視懺悔。有網友寫道:“港人不是說他們被綁架了嗎,看,人家全都是一個個良心發現,自己跑到祖國認罪。”。還有網友說:“小書店揭短犯上,習大大震怒,全盤端”。不少人懷疑這可能是香港五人失蹤案的本質所在。“被失蹤”已經產生了寒蟬效應,據報道一些預備出版涉及大陸領導人的政治書籍暫停了出版。

到了本周星期三,事態變得更嚴重,瑞典一位名叫彼得.達林的公民也被送上央視“懺悔”,網友說:“藍眼睛老外也上央視認罪了,在CCTV面前人人平等。”彼得.達林是美國“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的成員。央視周二晚間播出彼得.達林的“懺悔”鏡頭,他承認“自己的活動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他還說:“我損傷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對此我真誠道歉”。央視在播出這段報道時稱,彼得.達林的兩位中國同事也做了“認罪”。官媒新華社稱,中國執法機關“成功打擊了一個”以“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為名,長期接受境外資金支持,在境內培訓和資助多名“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

法新社的報道指出:彼得.達林被捕前,他所在的人權組織曾向聯合國遞交一份人權報告,列舉北京當局“恫嚇、監視、軟禁、人身攻擊、綁架和任意拘留”的案例。彼得.達林所在的人權組織反駁說,“他們只支持非暴力,並且按照中國法律行事”,彼得.達林“是以不實指稱被中國當局拘禁”。歐盟星期三發表聲明,對中國打擊人權活動人士、包括拘禁數位歐盟國家的公民深切關注。

彼得.達林是今年1月3日在北京機場準備登機前往泰國時被抓。海外媒體幾乎都把“彼得.達林事件”同最近發生的香港銅鑼灣五人失蹤事件聯繫起來報道。儘管前者被抓的方式多少是公開的,後者到現在也不知道如何的“被失蹤”,都有一個明顯的共同之處:被拉去中國中央電視台“認罪”。

到央視“認罪”者的隊伍密度越來越大,一些網友想起了前前後後被送到央視“認罪”的人士,把這種現象比做文革時期的“群眾批鬥會”的現代電視版。文革時中國沒有電視,成千上萬個批鬥會都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被批鬥的都是羅織罪名的受害者,就連現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可尊敬的父親習仲勳也沒有逃脫這樣的侮辱人格的批鬥會,批鬥會的目的,是先把你押在眾人面前侮辱,“滅掉壞人的威風”,然後逼你“老老實實坦白罪行”。不過,央視批鬥會是中國現代化的產物,沒有群眾在場,每個對準懺悔者的鏡頭後面有無數雙盯着的眼睛。“罪人”一字一句地吐露着之前“約好的說辭”,大都是千篇一律,連這位叫彼得的“外國友人”也說出“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大話。

看微博的反應,開心的似乎不多。有不少網友聯想到文革。老林農問:“讓犯罪嫌疑人在央視‘認罪’是法院的意思嗎?文革期間的犯人也只是戴高帽示眾或遊街而已啊!還敢說‘依法治國’啊?飲馬西河說:“本來就有‘中國無記者’一說,馬上又‘中國無律師’了,看來老趙就是法律了。”

有人為習近平的“霸氣”讚歎, 但網友續命之蛤卻說:“你國以前只能把本國人押上央視穿黃馬褂認罪,現在竟然能讓洋大人認罪。這一切都是發生在你國火箭軍成立之後的。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自此有了火箭軍,你國就崛起了,不光抓洋大人來認罪,還能讓移民多年的人紛紛前來自首”。:“真是貴黨的一貫的做派。這事有人信嗎?是不是又要上貴黨的央視認罪?人日和環球肯定還得配發個評論吧?”庫克雪山說:“沸沸揚揚大半個月的香港銅鑼灣書店5人失蹤案, 其老闆被官方定義為回國自首,一個以賣政治書為主的老闆,回國自首都不和任何人說聲就突然人間蒸發然後出現在央視懺悔,還帶着4個夥計一起失蹤又沒有任何出境記錄,神邏輯! 只能呵呵了!用這種方式愚弄國人還可以,想糊弄別人就難了! ”

瑞鼎律師 認為:“央視總是在第一時間‘採訪’到連律師都不準會見的‘犯罪嫌疑人’,然後就反覆傳播該人‘認罪’的所謂新聞”。隨緣素位斷雲則對中國法律新詞進行釋義:‘協助調查’就是失聯關押審訊;‘監視居住’就是關押在辦案地點審訊;‘證人’等同罪犯;‘辯解’等同對抗;‘請律師’等同頑抗;‘上電視’等同認罪;‘央視’等同最高法院。”

在中國或者在中國大陸以外,都有可能失去人身安全,這讓國際輿論十分擔心。法新社評論說,在任何形式的審判沒有發生前先有“電視審判”,這種手段在司法服從於權力的中國越來越頻繁。尤其是銅鑼灣事件,桂民海在泰國失蹤,李波在香港特區失蹤,在中國大陸境外被失蹤,外界對中國當局涉嫌境外非法綁架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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