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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荊凌推不合作運動判監5年拒向不講法者上訴

中國清算異見人士的行動持續。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9日)早被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另外兩名維權人士袁新亭和王清營,則分別判監三年半和兩年半。唐荊凌妻子對判決感到悲痛,亦認為判決不公,但不會向不講法律的法庭上訴。至於其餘二人的家屬,則仍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2016年1月29日,公民黨成員在香港中聯辦目前示威,要求無罪釋放唐荊陵,王清營和袁新亭三人。
2016年1月29日,公民黨成員在香港中聯辦目前示威,要求無罪釋放唐荊陵,王清營和袁新亭三人。 圖片來源 :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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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獲准列席旁聽的唐太汪艷芳在庭外表示,唐荊陵在庭上表現平靜。她指出,唐荊陵被判刑的理據是複印及發放五本有關「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書籍,當中只有二百多字涉及中國,據此判刑,並不合理,「他們的指控完全非法!」形容當局是在製造白色恐怖。

今天被判刑的三名維權者被稱為「廣州三君子」,他們都是「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者,長期關注社會議題,積極參與維權工作,並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而44歲的唐荊凌更曾以律師身分協助已故民運人士李旺陽的家屬。三人在2014年5月被指涉嫌尋釁滋事而遭廣州公安拘留;一個月後,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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