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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22年死囚被浙江高院判無罪

被囚禁22年的中國死刑犯陳滿今天2月1日被中國浙江高級法院宣判無罪。這是中國一系列司法錯案中的最新一例。陳滿1994年以殺人罪被判死緩,指控他的檢方曾要求立即執行死刑,幸而未被高法採納。中國99%以上刑事罪嫌疑人最終被司法判刑,幾乎沒有律師辯護的空間。

中國最高法院
中國最高法院 DR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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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在1994年11月被海口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放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海口檢察院在法院宣布這個緩期死刑判決後,認為量刑過輕,要求改判立即執行死刑,但這個要求在1999年4月被海南省高級法院駁回。

陳滿被指控在1992年12月25日在海口振東區坡下村109號殺人放火造成受害人鍾作寬死亡。

陳滿不服判決,向中國最高檢申訴。陳滿在坐牢22年後,該案改由浙江高院審理,經過重新閱卷、提審,勘查,核實取證,技術分析後,浙江高院宣布證據不足,陳滿無罪。

統計顯示,中國被控被告超過99%受到判決,律師辯護的成功率非常微弱。

呼格案27人受處分

內蒙古19歲青年呼格在1996年被以姦殺罪執行死刑後,去年被司法判定是錯案,但已經無法挽回。據中國官方新華社昨天報道,27名參與呼格冤殺案的人員受到處分。包括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12名警員,及該市檢察長文達等7名檢察人員和內蒙中高級法院多名辦案人員。時任呼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志明因涉職務犯罪,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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