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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慈善法將出台

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9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這是中國首部慈善領域的法律。

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 sog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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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法中心訪問研究員、長期關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專家蘇珊·範德(Susan Finder)對法新社表示,首部慈善法草案從整體上來看是向前大大的進了一步。

草案明確規定“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企業生產及人民生活”。草案規定,“向單位或者個人攤派或者變相攤派”將受到民政部門的警告,並責令停止募捐活動,還有可能被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草案公開募捐作了規定,依法登記或者認定滿兩年的慈善組織可以申請公開募捐資格。說明中顯示,慈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慈善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以受託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所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

草案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發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布募捐信息。
 

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認為,《慈善法》將利於內地慈善活動更加規範化。但吳秋北也表示,香港在做慈善方面有不少經驗值得內地學習,但部分香港慈善機構的行政費用過高也備受詬病。如何協調好行政費用比例和監管好善款使用等問題,也是內地出台《慈善法》時應加以考慮的議題。他還表示,“捐贈的善長都希望款項物資落到實處,否則就會引起他們的顧慮”。
 

2011年6月爆發了郭美美紅十字會事件。郭開的豪華車、穿高檔服飾被認定是挪用了慈善機構的款項。此後,中國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所獲善款流向提出不少質疑。中國各地紅十字會收到的慈善捐款銳減、信譽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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