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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學副所長稱中央可代港府收拾港獨

一個黨員只有三、數十人、黨產連10萬港元也不足的香港民族黨早前宣布成立,但因為旗幟鮮明推動港獨建國,已經導致北京坐立不安,該黨除了遭到中、港官員措辭強硬批評之外,法律專家們亦連日在北京和深圳開會炮轟這個香港“本土激進分離主義”,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更表示,如港獨成為叛國行為而香港不能控制,中央有責任代為處理,包括把大陸法律在香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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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在北京第二日舉行有關基本法的研討會,身兼該會理事的莫紀宏10日在會上稱,有人在香港成立港獨主張的政黨是否定基本法,以為未有基本法第23條,中央就不能處理的想法是錯誤。

莫更說香港回歸後,應接受以內地憲法為基礎的新法治觀,指香港特區是由中國憲法規定,通過基本法設立,使用的法律是以基本法為基礎,以中國憲法為核心和指導下實施;在這情況下,已沒普通法的概念,香港原有法律在基本法的規定下可繼續使用,但身分已轉換成中國適用在香港的法律。

這是第一次有所謂大陸法律專家首次公開指出,香港的基本法已經不再有普通法的概念。香港和英、美等法治國家和地區,均行使普通法,大陸則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司法理論,兩者最大的分別就是在普通法之下,尚未經司法程序定罪者,仍屬無罪,後者則一經被捕,已要坦白從寬。

該會另一理事陳端洪認為,港獨是極端的本土主義,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他相信主張極端本土主義和港獨的人是極少數,但需要反思為何在新界東補選中,本土派候選人獲一成半選票,指有港人有戀殖情結,對政治體制有疑問,反映他們一種扭曲的發泄方式,是“社會心理變態”,認為應旗幟鮮明地反對港獨,免讓這種“病態”在民間泛濫。

對於莫紀宏稱香港若出現未能控制情況,基本法第18條訂明中央有責任處理,民主黨何俊仁認為香港情況“不會控制不到”,因妨礙國家安全的行動一定與暴力有關,而香港現已有不同刑事法例作相關規限,舉例指公安條例的範圍已“很寬”,可處理暴力行為。何形容內地學者提出的危機是“想像出來”,批評若中央及港府愈加打壓,只會引來香港更大反彈 。

北京在香港立法會最大的代言政黨民建聯,10日在深圳舉行黨務導向營活動,獲邀出席的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直指港獨是偽命題,提出的人只是想爭奪香港管治權,更指港獨違反基本法、涉嫌犯罪。

王振民日前曾說“大範圍”討論港獨都可能違法,他昨在深圳出席民建聯路向營時,亦有談及港獨問題,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會後引述,王振民會上指港獨是偽命題,本質上不是獨立,而是有人藉此爭奪香港的管治權,而港獨是違反基本法和涉嫌犯罪,“一國兩制已是現在最大限度的自治,是國家政治法律的底線”。他又引述王振民談及一國兩制延續問題,形容2047年後香港是否繼續一國兩制,是可以討論,但要記住“回歸祖國這事實是永遠無法改變”,強調香港一直是國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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