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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拒絕遣返維族涉恐嫌犯回中國
中國日前遣返在上海被捕的印尼涉貪犯何筱昆時,曾要求印尼引渡4名涉恐,目前正在印尼受刑的維吾爾族人回國。但印尼官員拒絕此要求,感謝中國送回涉貪嫌犯,但中方要求的4人在印尼犯罪,且印尼與中國沒有引渡條約,因此不予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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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引述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一位不具名的印尼高級官員更表示,印尼不可能把這4名維族人送回中國。他說,把他們送回中國就“等於殺死他們”,因為他們很可能會被中國人施以酷刑甚至處死。那樣的話,我們將受到國際社會強烈譴責。
報導指,印尼法律、政治和安全協調部長發言人阿古斯.巴納斯說,中國沒有引渡及囚犯交換協議,印尼感謝中國遣返在上海落網的涉貪犯何筱昆,但中國籍嫌犯的案子和印尼涉貪逃亡者的案子,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2015年3月23日,印尼雅加達,四名中國維吾爾人涉嫌與印尼恐怖分子一道從事“邪惡的陰謀活動”出庭受審。這四名維吾爾人是去年2014年9月份被捕的,他們被指控當時正試圖與印尼遭到通緝的極端分子阿布•桑托所見面,而且警方在他們的汽車上還發現了印有伊斯蘭國標記的粘帖紙片。他們因此被印尼判處6年有期徒刑。
阿古斯.巴納斯說,這4名被判刑的中國人是在印尼領土上犯的罪,而印尼和中國沒有引渡條約,所以使用印尼法律和所有適當司法程序,他們要在印尼監獄服刑。
一位不具名的印尼高級官員表示,印尼能做的是准許中國方面接觸這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