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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將再審“屠夫”入獄導火索的樂平“真兇再現”案

昨天(4月27日)深夜,江西省高級法院在其網站上宣布,“作出決定,對原審被告人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程立和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敲詐勒索一案進行再審。” 

Getty Images/Stoc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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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又以樂平“真兇再現”案聞名於世。

2000年5月24日,江西樂平綠寶超市老闆蔣澤才被殺,女友郝強同案失蹤。2年後的清網行動中,中店村村民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和程髮根被捕,另一“嫌疑人”汪深兵在逃。景德鎮市中級法院兩次判處四人死刑,2006年江西高院改判死緩。在獄中的13年間,四人拒不認罪,稱被刑訊逼供,一直申訴,無果。

2012年,同村的方林崽因涉其它案件被捕,樂平市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當地多年以來發生的十餘名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真兇是樂平市中店村村民方林崽。

但到場比對的時候,方林崽堅稱自己才是蔣澤才案的真兇。2013年12月庭審時,方林崽大呼,“我沒做的案件你們指控,我做的蔣澤才案卻不指控”,被審判長打斷。檢察院撤訴,至今未再開庭。

2002年至今,介入過此案的代理律師近50位。律師們將這起案件的疑點概括為“八無”:無作案時間;無指紋鑒定;無犯罪工具;無埋屍現場;無分屍現場及痕跡;四人無身濺血跡之陳述;無贓物去向;無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間無交往,再加上出現了“一案兩兇”,呼籲立即啟動複查。

張維玉律師在2013年介入後,不下四五次向江西高院遞交材料,申請閱卷,從未得到過明確答覆。“江西高院承認律師有閱卷權,卻連大概的時間都給不出,就是讓我們無限期地等,我認為這是沒有誠意的。”

2015年5月,黃志強等人的家屬及律師張維玉等人因閱卷被拒絕,在江西高院門口靜坐,此後知名網友屠夫加入聲援,不久屠夫被江西當地派出所行政拘留。

屠夫此後被公安部協調福建警方刑事拘留,後轉往疑似天津異地羈押,罪名從一開始的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後以“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後,不知去向至今近一年,律師無法會見。

吳淦曾預先錄製一段視頻並獲授權被捕後發布。這段視頻中,吳淦回顧了他多年來的維權工作,強調他沒有犯罪,並聲明一旦被失蹤或被以莫須有的方式入罪,他不會自殺也不會放棄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張維玉律師今天說,“江西高原4月27日決定對樂平5.24案再審, 我們不該忘也不能忘記那些為了這個案件洗冤付出艱辛努力的學者、律師同行,不能忘記在江西高院門前被抓的屠夫,不能忘那些為了洗冤為我們捐助費用,以及前來聲援和默默關注申訴的社會公眾。”

此外,今天(4月28日)鄭州中院宣布,對在拆遷維權領域影響巨大的賈靈敏涉嫌“尋釁滋事”案二審宣判,二審未開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對賈靈敏四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賈靈敏二審維持原判雖然並無懸念,與樂平疑案再審一道,仍被視為“抗爭犧牲中頑強生長”的中國法治的兩件大事。
2014年5月8日,賈靈敏和劉地偉二人在幫助拆遷戶報警期間,被鄭州警方帶走,先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刑事拘留、後以“尋釁滋事罪”批捕。

2015年11月5日,在鞏義法院四次開庭審理後,賈靈敏案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賈靈敏犯尋釁滋事罪,判處賈靈敏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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