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

中國第一例艾滋就業歧視訴訟微妙避談患者權益

中國貴州省黎平縣法院日前判決,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應支付被因患有艾滋病而迫離開教職的化名為李成9800元人民幣經濟補償。儘管判決當地教科局應當賠償,但並沒有給予患者法律保障恢復教職。

圖為官方媒體公布的疑為2011年中國各地艾滋病疫情參考圖
圖為官方媒體公布的疑為2011年中國各地艾滋病疫情參考圖
廣告

據中央社今天報導,中國多位法律人士證實,貴州省黎平縣法院是大陸愛滋病患就業歧視案的首次勝訴。

不過,對於李成及代理律師江小龍提出要求教科局繼續聘用李成,並賠償李成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法院未予支持。

至於科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行為是否對李成構成就業歧視,在判決書中,法院未予確認。

化名李成是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2010年9月考入黔東南州黎平縣一間中學成為特崗教師。按照縣人社局相關政策,李成3年工作考核合格,可以申請繼續留在學校任教。

2013年10月,服務3年的李成打算和人社局續約,卻被告知體檢不合格,不能續約。李成後來得知,體檢不合格是因為查出HIV呈陽性,成為愛滋病毒感染者。

李成為此提出勞動仲裁和民事訴訟。黎平縣法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今年4月25日做出經濟補償的判決。

按中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契約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契約,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契約期滿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對判決結果,李成表示非常不滿,因為雖然名義上勝訴了,但是工作還是丟了,實質上是敗訴。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