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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銀川公車縱火案被告馬永平獲死刑

銀川中院今天7月3日公開宣判銀川公交車縱火致18人死亡案。被告人馬永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馬永平當庭表示將會上訴。馬家人提出鎮政府和欠債人及警方也應負有責任,並希望更換律師。

銀川公交縱火案2016年1月5日
銀川公交縱火案2016年1月5日 DR 中文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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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新網報道,被告人馬永平因與他人在“水暖工程款項”上的糾紛,意圖在公交車縱火泄憤,製造影響。他在2016年1月5日,在301公共汽車上,點燃裝在燃塑料袋中的汽油,引發公車起火,導致18人死亡,33人受傷。

今天7月3日,馬永平的父親告訴財新記者,不認可這個判決結果,確定要上訴。馬家人表示,一審律師在法庭上讀了不到三分鐘的辯護詞,沒有做“有用”的辯護。可是馬家更換的律師要求閱卷和會見當事人都被法院拒絕。

馬家出示的申訴材料,再次提出當地鎮政府和欠債人丁某,在馬永平討債過程中的不作為和欺騙行為。馬父說,家人看到馬永平要走極端時曾多次報警,但警方不管,最終引發慘案。警方的責任庭審中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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