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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維權人士翟岩民涉嫌“煽顛罪”被判刑

8月2日上午,中國大陸維權人士翟岩民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開審,被當庭裁定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翟岩民表示不上訴。 

四位人權律師和活動人士
四位人權律師和活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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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警方證實受審的將包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周世峰,以及活動人士胡石根和勾洪國。他們在2015年7月9日中國警方在各地抓捕維權記者的“709”大抓捕行動中被抓,關押直到至今的。

中國官方喉舌“新華視點”在其官方微博稱:因709大抓捕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翟岩民案在天津市二中院開庭審理。這場對709大抓捕的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鋒、勾洪國的審判可能要持續四天,每天開庭審判一人。

“新華視點”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職業律師、各界群眾代表28人以及來自12家國內媒體和5家境外媒體的記者20人 共48人旁聽庭審。”

上周,網上流傳8月1日要對以上四人開庭審判後,一直得不到任何信息的以上四人家屬和相關人士就到天津二中院詢問,但受到警方騷擾和關押。今天8月2日開庭之日,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等人都被門外多名公安站崗看守,不準出門。在北京的大量維權人士被軟禁在家,目前所知被軟禁的有:李蔚、何德普、郭桂軍等人。

新華社的報道提及有“境外媒體記者”聽審。香港英文《南華早報》證實,該報記者與另外三家香港媒體獲得中國公安部邀請採訪這次庭審,但一些前往採訪的外國媒體被拒絕進入天津二中院範圍之內,警員也阻止記者在法院範圍外拍攝。法院外的警車數目比之前一天大幅增加。

美國駐華大使館星期一(1日)發表聲明稱,館方注意到周世鋒等四人受審的消息,美方促請中方釋放各人,並撤銷“含糊且似乎是有政治動機的指控”。

新華社與中共《人民日報》一年前曾稱:翟岩民等指證鋒銳律師事務所是“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並稱周世鋒“認罪”。

法新社今天轉引中國官方媒體報道說:翟岩民認罪,並提供了不利於周世鋒和李和平等律師的證詞,這可能成為他被輕判的解釋。但尚不能確定翟岩民是否已被釋放,天津法院沒有提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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