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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709大抓捕

709大抓捕事件維權者勾洪國被判3年緩刑

中國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今天8月5日對709大抓捕事件的第4名被告勾洪國宣布判決。法庭指控抵抗強拆的維權人士基督徒勾洪國試圖扭轉民意,反對政府,並據此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中國維權人士勾洪國2016年8月5日
中國維權人士勾洪國2016年8月5日 DR 中文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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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官媒說,勾洪國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法新社表示,由於中國司法被嚴格限制在政治當局掌控之下,法庭庭審受到人權組織的嚴厲批評。與同一法庭前幾天對胡石根和周世峰宣判的重刑相比,今天的判決比較輕。

勾洪國以反對強制拆遷著稱。法新社指出,在中國,房地產商經常在政府支持下,暴力強拆,霸佔居民和弱勢者的住房。
勾洪國一年之前在709大抓捕行動中被捕。那一次被捕的律師和維權者高達200人。

據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庭上筆錄,公訴人指控勾洪國受到之前被判7年半的地下教會長老胡石根的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

過去3天,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已分別判處家庭教會長老胡石根7年半,律師周世鋒7年,維權者翟岩民緩刑。他們都被指控犯有陰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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