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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緝令老五閆永明與新西蘭達成和解 疑破財抵消司法追究

國際媒體廣為報導中國紅色通緝令名列第五外逃嫌疑人閆永明與新西蘭司法達成和解,以繳納2760萬歐元的保金和賠款以換取新西蘭放棄對他的多年追究。閆永明被中國司法追討偷盜1億2900萬新西蘭元公款以及追究刑事責任。閆永明自稱合法致富積累千萬資財,因為支持法輪功而才受到中國當局迫害。

圖為紅色通緝令排名第五外逃嫌疑人閆永明近照
圖為紅色通緝令排名第五外逃嫌疑人閆永明近照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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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新社今天報導,新西蘭官方表示,與閆永明達成司法和解,是與中國司法合作的成果。

但現在不清楚中國方面是否向新西蘭發出引渡閆永明的要求。

法新社消息所提及的閆永明被釋司法追究款項與其他報導不同。

據中國微信消息說,新西蘭警察證實,高等法院批准警方與中國「百名紅通人員」閆永明就一起洗錢調查和解,閆永明須向警方上繳4285萬新西蘭元(3131萬美元;2.08億元人民幣)的財產。

閆永明別名劉陽,原為吉林通化金馬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被指控前曾被譽為中國偉哥之父。中國公安部指控他於2000年捲款潛逃,2005年取得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出「紅色通告」通緝。

新西蘭警方官員稱,這是該國歷來金額最高的一次財產充公,也是新中合作偵辦長達兩年多的成果。據報道,中方向新方通報的涉案金額達1.29億新元。

新西蘭總理約翰·基說樂見高等法院的裁決,並稱目前未知中方打算如何跟進此案。當地媒體正觀望中方會否要求引渡已取得新西蘭公民身份的閆永明。

公營新西蘭電視台(TVNZ)引述警察部長朱迪思·科林斯說:「我想庭外和解總比庭審要好。」

新西蘭警察署的聲明說,一旦收到閆永明上繳款項,他與其他涉案人員此前被凍結的財產將獲解封,洗錢調查也將結案,下一步將與中國商討如何分配上繳款項。

閆永明出逃後先抵達澳大利亞,其後才移居新西蘭。澳大利亞聯邦警察2007年曾向中國移交沒收自閆永明的337.4萬澳元(256萬美元;1712萬元人民幣)。

公安部指控閆永明利用職務便利,於2000年12月將1000萬元人民幣公款據為己有,並騙取身份證件,攜款潛逃至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

案發後,中國警方偵查發現另有大額涉案資金下落不明,經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於2005年8月發佈了對閆永明的紅色通報,並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合作偵辦。

去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發佈了「百名紅通名單」,閆永明排在名單的第五位。

據紅色通告上所載上海觀察者網去年的一篇文章指控說:「閻永明來到海外後迅速與海外民運人士接觸,向民運人士撒錢,以得到民運人士的保護,極力把自己打扮成為一個持不同政見者,使其經濟問題政治化。」

新西蘭媒體指出,閆永明抵新後以劉陽的名字取得永久居留許可,2005年申請入籍新西蘭,並向新西蘭工黨和新西蘭國家黨捐款,2008年在國家黨約翰·基內閣婦女事務部部長黃徐毓芳(Pansy Wong)等三名國會議員的書面支持下獲批准入籍。

移民自香港的黃徐毓芳2010年因涉嫌濫用公款等指控而辭去內閣職務。

據新西蘭警方通報,閆永明是在沒有承認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同意這次和解協議。當地媒體指出,由於普遍認為閆永明一旦返回中國將會面對死刑,預計他將不會被遣返。

不過,約翰·基總理4月份訪問中國時表明,惠靈頓政府「絕不排除」與中國談判並簽訂引渡條約。這有可能為閆永明的去向帶來變數。

據名家看字評論說,閆永明1969年6月15日出生於吉林通化。究其八字,比肩劫財助七殺,乃一膽大妄為之盜賊之命,24歲之後居然有25年好運,於是突發橫財、盜竊詐騙,出逃國外,入籍安居、逢兇化吉,至今仍然可以破財消災。然而,49歲交厄運,乃無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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