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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擬借宣誓風波兩議員之屍“分拆”還魂

挑動香港人神經的基本法23條立法,13年前因遇上50萬人上街反對而拉倒,但跡象顯示,北京擬借最近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風波,有意敦促香港重新為這個類似國家顛覆法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14日更建議政府可以透過分階段修訂現時部分本地法例,即將23條內容“斬件(分拆)”,從而達至立法的效果。

路透社照片/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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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成為香港第一屆律政司長的梁愛詩,在香港電台一個節目上說,基本法1997年7月1日生效起,香港已有這責任落實23條,至於何時落實則由政府決定,但“這是應該要做的”。

梁愛詩承認,2003年董建華政府當時推動23條的做法,並不理想及太心急,指一下子推出多條複雜的條例,市民未能掌握立法內容。但她稱23條現時在香港並非全無規定,認為若再推動23條立法,可使用現有香港法律逐步滿足23條要求。

問到是否代表毋須另立法律,她只說“原有制度裡面,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去保障國家安全”。她又指香港現時有些法例“有些落後”,尤其是基本權利及自由方面,形容社會不斷變化,“20年前可以被接受得的事情,今日可能不再是這樣的情形”。

梁愛詩舉例指現時刑事罪行條例,便可以處理叛國、顛覆、分裂國家和煽動暴亂等行為。她又指官方機密條例可以處理泄露國家機密;至於社團條例亦能處理本地團體與外國團體的政治聯繫。

董建華政府13年前不顧輿情反對,要求立法會強行為23條立法,並且交由時任保安局長的葉劉淑儀作為台前的大旗手,但卻引來社會極端不滿,認為立法之後,包括言論等個人自由將受到剝削,一如活在社會主義下的大陸,於是在七一回歸日當天,舉行示威遊行,保守估計有50萬人上街,事後港府收回立法建議,之後的兩名特首曾蔭權和現任的梁振英在內,都對23條何時立法不置可否。

不過在青年新政兩名當選候任立法會議員掀起宣誓風波之後,人大常委越俎代庖第5次釋法,指宣誓儀式必須莊重,且不能危害國家領土完整,負責傳遞人大意旨到香港的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更說明提出自決就等於是港獨。梁振英之後被問到是否會因此而為基本法23條立法,梁說:“23條立法一直都是香港的責任,指最近香港出現港獨和分裂國家的主張,相信會令中央政府認為23條立法不止是一個未完成的憲制責任,而是有了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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