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美國/中國/經濟

籃神米高佐敦在中國贏回自己的名字 「喬丹」被指侵權

美國籃球名宿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中國譯作「邁克爾.喬丹」)被中國體育品牌「喬丹體育」侵權一案,米高.佐敦上訴成功,中國最高法院裁定,中文喬丹商標損害米高佐敦的姓名權,違反商標法,發還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重審。不過,高院同時裁決,喬丹的普通話拼音「Qiaodan」並無侵權。對於這宗罕有能在中國成功打勝山寨侵權案,米高佐敦表示欣慰,確認他可保護自己的名字,亦讓中國消費者知道「喬丹體育」與他無關。

美國籃球名宿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
美國籃球名宿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
廣告

雖然今次勝訴的商標只佔米高佐敦提出侵權的3.8%,但外界認為,今次判決仍然具有深遠意義,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韋新舉認為,日後遇到類似外國人姓名權保護的案件,本案將成為一個典型的參考案例。過去很多國際品牌,在中國就侵權提出起訴都以失敗告終,有些更是中國侵權者成功反控國際品牌,引起國際嘩然,例如著名運動鞋品牌New Balance(NB)被中國品牌New Barlun反禁用其註冊中文名「新百倫」,並須賠償500萬人民幣;另外,蘋果公司因敗訴而須花費6365萬美元予中國搶先登記的公司,以贖回其IPAD和i-phone在中國的商標權。不過,今年情況似對國際品牌有利,社交媒體facebook今年5月成功控告中山市珠江飲料廠的face book商標為侵權。

就米高佐敦興訟四年的侵權案,中國高院8日在裁決中指出,爭訟的十件商標中有三件與中文喬丹相關,喬丹體育在註冊它們時存在明顯惡意,加上公證的調查結果顯示,有六成以上受訪民眾被問及喬丹時首先會聯想米高佐敦,而非「喬丹體育」,可見喬丹在中國知名度高且與米高.佐敦有關連,因此裁定三件中文商標對米高佐敦的名字造成侵權。但涉及普通話拼音「QIAODAN」和「qiaodan」的七個商標,高院則以它們在中國的知名度不足指代米高佐敦,裁定其不享其姓名權,駁回再審申請。至於喬丹體育以米高佐敦打籃球的剪影作為其公司標誌,亦裁定未違商標法。

喬丹體育公司以「喬丹」為字號註冊了逾一百件姓名和形象商標,米高佐敦於2012年提訴時,要求撤銷後者78件商標,但一審和二審敗訴後,高院只受理其中十件商標作審查,到最後裁定三件勝訴,即勝訴品只佔原先提訴的3.8%。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