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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新股股價如坐「過山車」 證監發警告和指引

香港創業板市場自從成為中國內地企業集資和轉正板的踏腳石後,出現上板首日股價以倍數上升後不久暴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就此發出聯合公告,指不少創業板新股以全配售形式上市,且出現「圍飛」現象,不符公平分配的標準。證監會並同時發出指引,要求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作出上市安排時要達到操守標準,否則會採取行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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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的指引反映當局期望從源頭解決創業板新股股價波動的問題,但公共專業聯盟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當局的做法儼如發警告,無助改善股份流通,若真想上市者利用公開發售的方式,便須修改上市規則,否則,對業界的阻嚇力將是有限的。

香港創業板股份上市後的股價暴升不久便暴跌,被謔稱為「股價插水之都」,有關現象終於引發證監會和港文所「出口術」。兩會的聯合聲明指出,在2015年上市的所有創業板股份,首日股價平均升幅7.4倍;2016年上半年創業板股份上市首日平均升幅為4.5倍,而主板股份的升幅分別是5%及15%。可是,暴升後的創業板新股往往在一個月內股價暴跌,聲明指出,在2015年首日升幅最大的十隻創業板股份中,有一半的股價在一個月內從最高位急跌逾90%。

更令人關注的是,雖然上市首日股價急劇變動,但成交薄弱。當局同時指出,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合共49隻創業板新股,有48宗均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然而在配售時卻出現分配不均、股權高度集中及股東基礎狹窄的情況。在2015年全年及2016年上半年在創業板上市新股當中,首25名承配人合共取得配售股份的96%。

證監會為此發出指引,以確保維持公平的市場環境,包括要求保薦人須向上市申請人提供公開發售的意見;若申請人堅持以全配售方式上市,配售代理必須制訂全面的推銷及配售策略和配發基準,確保股份公平分配,更不應向客戶提供優惠待遇。證監同時要求,配售代理必須確認客戶並非他人的代理人,而且獨立於新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與董事。當局又指,近期已發現多隻股份承配人均「熟口熟面」,市場關注當局稍後會否採取打擊行動。

香港創業板於1999年底推出,主要是給有增長潛力的新企業提供融資渠道,故成為新興科技企業的寵兒,隨着科網股爆破,交易處於低迷狀態,但自從中港部分股市互通後,創業板成了部分急於集資但未及主板要求的內地公司轉主板的一個途徑。甄文星形容,目前創業板和半個主板市場無異,與設立創業板原先希望吸引更多創業型及信息科技公司上市的目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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