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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被判無期

中國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今天1月23日被山東濟南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蘇榮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據明鏡網2014年披露,蘇榮是已落馬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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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榮被濟南中級法院宣布犯有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行,其中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濫權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各判期徒刑7年。

蘇榮2014年6月在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任內,被中紀委以涉違法違紀宣布調查。2015年2月他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受到中國最高檢立案偵查。

濟南市中級法院的判決說,蘇榮在2002-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合計1.16億元人民幣,法庭還指控他對約合8千萬元人民幣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蘇榮生於1948年10月,吉林洮南人,歷任中共青海、甘肅和江西省委書記,是中共第14、15屆中央候補委員,第16、17屆中央委員。

據明鏡新聞網等媒體2014年2月披露,蘇榮是周永康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中共中紀委已對其展開調查,而蘇榮的妻子和侄子已因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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