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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香港閱兵記者禁帶物品清單包括“雨傘”

香港當局向參加6.30大閱兵的記者派發一個禁止攜帶物品清單,內容14項,包括:鴉片,氰化物,海洛因,動物,植物,飲料,水果,液體化妝品和除臭劑…還有筆和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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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6月30日在香港新界檢閱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海陸空三軍和特種兵,裝甲兵,導彈部隊等20個方隊,3100多軍人參加,導彈發射車,戰鬥直升機等裝備登場。

香港當局向記者派發20年閱兵式保安措施,其中禁帶物品清單內含:鴉片,嗎啡,氰化物,海洛因,動植物,液體化妝品和除臭劑…還有筆和雨傘。法新社說,不讓帶筆,對於習慣手寫文字的記者來說比較麻煩。此外,當局還建議記者們將雨傘也留在家裡。

從2014年香港發生雨傘運動以來,雨傘在香港變成了“敏感物件”,特別是在集會或有北京官員出現的場合,雨傘不再是遮陽擋雨的工具,而是一種抗議的政治符號。

2014年9月-12月香港發生爭取“真普選”的公民抗命運動。成千上萬示威者佔領中環、灣仔、銅鑼灣、旺角,尖沙咀等地,要求北京當局撤回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框架和候選人提名方案,爭取行政長官選舉由公民提名權等等。

由於抗議者用雨傘抵擋警方噴灑胡椒面,故而得名“雨傘運動”。這場“雨傘運動”被認為是香港回歸後的最大規模公民抗爭,以失敗告終後,香港一部分絕望的年輕人發起本土派分離運動追求香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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