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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學者金融時報撰文聲援吳淦是“模範公民”

本星期一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訊吳淦“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於是閉門審理,外界無從得悉內容如何,但在此之際,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張千帆在金融時報中文網撰文,質疑國家機器在行使權力過程中不謹慎,又認為吳淦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而是積極踐行權利、守護憲法、監督政府的模範公民”。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張千帆批評以言論罪指控起訴維權律師浦志強是法制倒退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張千帆批評以言論罪指控起訴維權律師浦志強是法制倒退 RFI內存圖 - 中文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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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多聲援人士之中,北京大學的張千帆教授在金融時報撰文指出,罪名越大,公權濫用的風險與後果也越嚴重,國家機器在行使權力過程中理應更加謹慎,但現實卻恰好相反。他指“危害國家安全罪”有如過去的“現行反革命”,一旦被安上罪名就似成為“階級敵人”,其正當程序權利一概被剝奪。

他舉例指,這些疑犯可被屢次延長30天拘留羈押期間,律師會見的申請一般會以“國家安全”的名義而遭到拒絕,令疑犯要在和外界完全隔絕的環境下,獨立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如此不受約束的國家權力用起來自然十分‘方便’,這也就難怪‘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罪名近年來變得越來越普遍了”。

張千帆認為批評體制、政府或官員,顯然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只要不是直接鼓勵、教唆或煽動人們暴力推翻政府,人民有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即便批評方式嚴重不當,政府至多隻能給予行政處分,絕不能以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此等嚴重罪名懲罰批評者。

張在文章中認為,既然中國憲法保護言論自由,就應謹慎界定“顛覆國家政權”的邊界。真正意義的顛覆國家政權是指組織、策畫、實施或煽動暴力推翻政府,而不是通過各種方式的言論批評政府,不論這種批評多麼激烈或令人難堪。以此標準衡量,吳淦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犯,“而是積極踐行權利、守護憲法、監督政府的模範公民”。

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多年來一直積極為內地弱勢社群爭取應有的權力,並通常以另類手法進行抗議示威。吳淦而且同大陸維權律師經常合作,但在“709大抓捕”之前,即首先被當局逮捕,後更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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