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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超前法例 北歐航空主動在港設集體談判權 望成典範

香港回歸時廢除工會享有集體談判權的法例,至今只有五間工會有集體談判協議,包括破例主動與香港工會訂定有關協議的北歐航空公司。在剛完成的員工手冊訂明,承認工會地位,又制訂員工薪級表及福利。爭取集體談判權二十多年的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寄望,以此例爭取更多公司與工會訂定集體談判協議,實行以「點」爭取「線」至「面」,但更有效的是,港府改變傾斜資方的取態,立法確認工會的集體談判權,保障工人不受過度剝削。

19.11 職工盟月前以絕食爭取集體談判權,期望勞資餿方在天秤上有平等地位
19.11 職工盟月前以絕食爭取集體談判權,期望勞資餿方在天秤上有平等地位 職工盟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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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工會雖非獨立工會,但最低限度享有法定地位,可與資方商訂工資,只是香港特區卻未有因此而願意讓香港工人享有集體談判權,李卓人嘆喟,「當你要求港府引入中國好的政策時,港府會跟你說兩制,實情是怕資方,驚工會坐大,於是繼續向資方傾斜。」

國際勞工組織早於1949年訂立98號「組織及集體談判權公約」,香港一直是簽署地區,但卻從未立法去履行公約,以致「集體談判覆蓋率」幾近乎零。李卓人估計,香港每27000名工人享有集體談判權便等於1%覆蓋率計算,香港可能只有1%的覆蓋率,與北歐75%和英國40%至50%的覆蓋率,實有天淵之別。他透露,由於港府多年來未有履行責任,國際勞工組織的專家委員會表示考慮來港實地考察。

李卓人口中的1%覆蓋率已包括剛承認工會地位的北歐航空公司,協助該公司在港招聘空中服務員的中介公司BlueCrew去年主動聯絡職工盟,與屬下的空勤人員總工會商討制訂在港運作單位的勞資集體談判協議,是第一家在港公司主動承認工會的機構。經過多月商討,近日終於落實員工手冊,當中包括集體談判協議,承認工會是談判對象、工會擁有代表權、可派員出席員工紀律聆訊等。資方亦容許工會理事每月享有四天的全薪工會事務假。

根據協議,北歐航空在香港聘用的23名空服員可按薪級表享有福利,例如五年的加薪幅度訂明,員工入職一年後可加薪20%,其後每年增加約8%。此外,女員工可享有懷孕期至生產後半年的全薪假期,男僱員亦享有十四日侍產假。若有爭拗,可透過三級制度調解糾紛。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引述資方主動接觸工會時說,與工會商討更方便,亦可避免因單方面制訂政策而不受員工歡迎時觸發危機。她希望僱主可從此案例看到,勞資雙方可以建立長期夥伴關係。而本身是北歐航空「空姐」的香港空中服務員職業工會司庫章靖雯亦指出,與老闆商討時,本着協商調解的態度,讓對方感到工會的作用,期望這案例可對其他公司起示範作用。

國際專家考慮來港考察

現時香港有兩個工會四間公司享有集體談判協議,全都是經過工會爭取數十年而在近三、四年才成功,分別是太古飲料(香港)職工總會(包括國泰航空公司和可口可樂)及香港雀巢職工會,而非協議但願意與勞方定期商討工資的,有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包括「新巴」和「城巴」)以及紮鐵工會。李卓人說,短期會繼續推動紮鐵工會和擁有最多員工的醫院管理局工會與資方訂定集體談判協議,實行以點爭取線和面。

至於爭取港府立法,李卓人明白,尚有漫漫長路,他指出,月前絕食爭取立法,感覺港府仍是不動如山,未知國際專家若真的來港考察,可否令港府向立法方向邁步。

香港回歸前最後一次立法局會議曾通過時任議員李卓人提出的《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草案》,但回歸後被臨時立法會廢除,至今未有立法。國際勞工組織曾在今年發表的報告中明確要求:「政府諮詢其社會夥伴……作出努力採取有效的措施,包括立法以鼓勵和推動工會、僱主及其相關組織真誠地作自由和自願的集體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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