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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讓兩岸關係緊張的引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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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周五,西班牙國家法院宣布:批准來自中國大陸當局的要求,將被押的121名大陸和台灣籍電話詐騙嫌犯引渡到中國處理。這一決定立即引發了來自台灣官方的不滿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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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件始於2016年底,當時西班牙警方逮捕了近300名涉嫌電信的華人詐騙犯,其中218位是台灣人。後來的報道又指:這批由台灣和大陸居民組成的電話詐騙團體一共有269人。

該詐騙集團以西班牙為基地,其成員透過假扮法官、檢察官或警察,專門針對大陸人及香港人進行詐騙,涉案金額可能達1,200萬歐元(約1423萬美元),受害人數多達近3,000人。

案發後,台灣及大陸都向西班牙提出引渡申請,但西班牙當地法院今年12月15日決定:將第一批121名嫌犯送到大陸受審。這121人是否都是台灣人?有的報道說是,但西班牙法院院方並沒就具體人數向外界透露。

西班牙國家法院解釋其同意大陸要求,把台灣籍罪犯送到中國大陸,是基於“一中原則”。對此台灣陸委會表示極為遺憾和不滿,認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中國大陸必須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台灣陸委會還顯示該事件尚有迴旋餘地之意說:全案目前仍在西班牙的司法程序中,外交部及相關機關將持續進行了解掌握。陸委會陳述說:在本案剛發生之際,即與外交部、刑事局等機關保持聯繫, 也向陸方表達希望就本案展開合作偵辦,並將台灣涉案人帶回依法偵辦、審理的立場。外交部也積極參與西國法庭程序,並與西國政府多方交涉。

台灣陸委會還強調:“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為中華民國重要政策”,自去年520以來,陸委會即與法務部、外交部、內政部警政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台 灣高檢署等機關,共同召開8次跨部會平台會議,並針對國際加強合作、國內持續打擊、兩岸進行溝通等不同面向,推動相關作為,也有效在東南亞國家查獲機房,在歐洲、中南美洲等地,阻止設置詐騙犯罪據點。

陸委會再次呼籲大陸方面:兩岸已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只有雙方儘早展開合作,才有助於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抓住幕後黑手,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

北京方面則是在今年年初向西班牙遞交引渡申請將該團夥定性為黑社會。北京方面表示,由於該事件的大部分受害人都身處大陸,所以參與犯罪的涉案人士應根據《西中引渡和司法互助條約》回歸大陸進行後續處理。

西班牙和中國之間簽署有引渡和司法互 助條約,但與台灣則沒有外交關係,所以被西班牙當局視為具有外交性質的司法案件。

據報道,被引渡至中國處理的121人包括多名台灣籍人士,但具體人數未知。案件由同一個律師代理,據院方聲明顯示,上述121人的律師在辯護中宣稱,台灣籍嫌犯不應被送交大陸接受處理,因為在那裡他們將不能得到“公平的審判”。

西班牙國家法院聲明遵循“一個中國原則”,因為“自1978 年以來台灣就已經不是聯合國成員,只與23個與歐盟沒有建交國家保持着外交關係。” 儘管台灣現處於“自治狀態”,但這並不表明其應被當作“國家”看待。

西班牙國家法院還表示,根據歐洲人權法院和西班牙憲法法院的相關原則,那些不想被引渡回大陸的嫌犯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將因此“涉險”。有專家認為:這批嫌犯仍具有在西班牙提出上訴的權利。

有分析認為,自台灣總統蔡英文上台並公開質疑”九二共識”之後,北京通過屢向外國要求,將在海外犯罪的台灣人遣返大陸,來向蔡英文政府施壓,使其在島內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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