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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擬立法保護英雄烈士名譽 侮辱誹謗者或將被追刑責

自北京方面消息,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周五就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該草案對被中國大陸當局列為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勳和名譽榮譽”提出保護和明確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犯罪的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大會堂資料圖片
中國人民大會堂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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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共30條,其內容首先向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勳,對“國家、人民和民族做出的犧牲和貢獻”加以強調。它還明確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傑出代表。官媒新華社報道宣稱,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

據介紹該草案禁止扭曲、醜化、詆毀、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明確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都受到法律保護。它還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公共場合或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圖書等媒介,誹謗或以其它方式侵害英烈人士的姓名、肖像、名譽和榮譽。草案並規定如若發現上述違法行為,任何個人和機構都有權向當局進行舉報,涉案人士並將受到相應地處理。此外,被侵害的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及監察機關還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

草案指出那些“侵佔、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將受到公安部門的治安管理處罰;而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全國人大在不久前剛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必須儘快立法港版國歌法的動議。而如若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國徽的人將會面臨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同樣就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這一話題,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曾在去年6月裁定,對“狼牙山五壯士”故事提出質疑的《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損害了英雄的名譽,判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向親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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