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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劉兆佳認DQ參選人準則不清 並出口術叫參政者小心就23條發言

在港府以政治聯繫和臉書發言有港獨和自決風險而取消三名立法會補選參選人資格後,由中國前官員掌舵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其副會長劉兆佳同意,取消參選人的準則並不清晰,予人香港人治和具政治意圖的感覺,日後若有參選人表明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目前不能斷言會否被取消資格,呼籲參政者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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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在2016年為參選立法會人士加添簽署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確認書,並據此取消本土派的梁天琦和陳浩天等人的參選資格,訴訟未完之際,上月又據此取消香港眾志常委周庭等三人的參選資格,劉兆佳今(5日)早在電台節目指出,由出現確認書到人大就宣誓釋法,兩者相隔時間甚短,制度仍處於初期建設階段,可能有法理爭議和政治考慮,所以準則不太清晰。但他補充,取消參選資格的原則和底線則十分簡單,便是尊重國家主權、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他又說,現時難以斷言日後反對《基本法》23條者會否被取消參選資格,沒有人有此權威,有志參政者應盡量小心。

劉兆佳指出,中央政府過往以放任自由的態度對待香港執行《基本法》的問題,但隨着港獨思潮冒起,中央政府遂收緊對港政策。他更認為,美國國會十二名議員提名黃之鋒等三人和雨傘運動競逐諾貝爾和平獎會觸發中國巨大反彈,反而會減少他們與政府就爭取民主進程的談判籌碼,呼籲從政者與外國保持距離,避免予人有勾結外國勢力之感。

不過,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不認同這種「苦口婆心式毒藥」,質疑是否只許中共官方在國際上宣示立場,但卻禁制民間人士發出與中共不同的聲音?他強調,港人應可享有《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訂明的言論自由,呼籲港人繼續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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