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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年內有逾百警員犯案被捕其中51人涉案嚴重

香港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警察部門貪污成風,對社會影響惡劣,當時有口頭禪稱:“好仔不當差。”想不到香港回歸才剛超過21年,這句老話又在今天用得上。根據警務處本身披露,從2015至2017年的3年內,總共有107名正規警察因犯案被捕,其中51人涉嫌干犯定義為罪行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包括強姦非禮和傷人等。

9月28日,香港警察使用催淚瓦斯對付民眾,香港市民用雨傘抵擋
9月28日,香港警察使用催淚瓦斯對付民眾,香港市民用雨傘抵擋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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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早前向警務處提出有關質詢,警務處19日回覆稱,在上述3年內,每年被捕的正規警務人員分別為35、43、29人;其中有16、9及11人被警務署以外執法部門如廉政公署及海關等拘捕,被警務處拘捕的則分別有19、34及18人。其中分別有15、21及15人涉嫌干犯警隊定義為罪行性質屬較嚴重的刑事案件,而這些案件一般由刑事調查單位處理。

在107被被捕的正規警察當中,分別有22、33及23名人是在休班期間涉案被捕。換言之,這些警隊敗類是脫下制服換上便服就是賊。

以3年平均計算,休班警佔72.8%,如單計算以去年的數字,休班警更占近8成。當中6宗涉及強姦非禮、7宗涉及傷人及嚴重毆打、6宗涉及雜項盜竊等等。

警務處表示,非常重視警員的誠信管理,警隊在2009年公布行為指引,訂明警務人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時,均應該反對及舉報貪污及其他不當行為;避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濫用公職身份;避免利益衝突;及以公正的態度待人處事等。警隊在入職及在職訓練課程、晉陞遴選面試及“實踐價值觀”工作坊中,亦已加入誠信管理元素,要求警務人員對個人誠信和操守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遵守法紀。

警隊又指,早於2009年制訂了“誠信管理綜合綱領”,透過四管齊下的方針,即“教育及培養誠信文化”、“管治及監察”、“懲治及阻嚇”和“融入及支援”,推廣警務人員正直及誠實的品格。警隊現時有3個恆常的委員會負責推行誠信管理,由副處長(管理)擔任主席的“警隊誠信管理委員會”於2009年成立,成員包括廉政公署3名助理處長,負責制訂及評估誠信管理策略。同時,警隊管理層不時提醒各級督導人員,向警務人員繼續強調誠信的重要性,對下屬進行適當監督,以及勸阻警務人員選擇任何可能令警隊尷尬並為自己帶來紀律或刑事後果的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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