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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將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 中方要求立即放人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當地時間周一晚最新消息,美國已通知加拿大政府,美方計畫正式向在加被押的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提出引渡申請,理由是她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

友人前往溫哥華家中看望孟晚舟資料圖片
友人前往溫哥華家中看望孟晚舟資料圖片 法新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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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加拿大當局在先前的表態,根據加拿大1999年的《引渡法》和美加兩國在1976年簽署的《引渡條約》,由於加拿大法院對孟晚舟發出的是臨時逮捕令,因此美國需要在1月30日前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並將相關文件送交加拿大司法部相關機構。對此,加拿大駐美國大使麥克納頓(David MacNaughton)在接受《環球郵報》採訪時,並沒有說明美方具體會在何時正式提出相關的引渡要求。但麥克納頓在採訪中指出,他已與美國白宮和政府相關部門的高級官員為此進行了數次會面,來討論關於孟晚舟的問題。另就數名加拿大人目前在中國被押,其中一名加國公民因販毒在孟晚舟被捕後被改判死刑的現狀,作為加拿大駐美大使的他還表示:“我們並不樂意見到我們的公民被懲罰的情形。是美國人在動用美國法律的權力來對抗孟晚舟的,然而付出代價的卻是我們加拿大人。”

另據孟晚舟的父親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在近日透露,他們父女原本計畫去阿根廷共同參加同一會議,由於該會議由孟晚舟主持,所以她比其父較先出發並在加拿大轉機時於去年12月1日遭到加國警方逮捕。數日後,孟晚舟的保釋申請得到加拿大院方的批准,她也為此交付了1000萬加元(約750萬美元)的保釋金。在保釋期間孟晚舟被責令遵守付費僱傭安保公司獅門來監控她的動向、不能離開獅門畫定的溫哥華、列治文(Richmond)、北岸(North Shore)區域、上交所有護照、保持通訊暢通、佩戴電子定位腳鐲、在指定時間出庭等16項條件。如若美國在截止日期到來前,正式向加拿大當局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加拿大司法部處理引渡事務的機構國際援助小組(IAG)將在收到文件後,30天內向司法部長提出建議。

經加國司法部長授權,案件進入法院聽證流程。當法院裁決代表美國政府的檢方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孟晚舟後,司法部長將據此決定是否將孟女士引渡至美國。一般而言,這一程序可能持續達數月乃至數年之久。就這一消息,美國司法部目前尚未作出評論。華為則於22日當天對此作出回應稱,“希望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早日還孟女士以自由,並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此外,華為還再次重申,“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近日來,接連出面談及孟晚舟事件的任正非也曾多次強調,對於其女兒的案件有信心通過法律解決。任正非表示,“這個事我們還是要通過法律解決,我們是有信心能解決的。”此外,作為孟晚舟的親屬和上級他也很清楚如若美國向孟晚舟提出引渡,其引渡案的司法程序將需要很長時間。對此,當被記者問到是否對孟晚舟的現狀感到擔心時,任正非則回答稱,“我覺得不應該有多大的擔心,估計她需要很長的時間解決這個問題。”

同樣就這一消息,強調孟晚舟案不是單純的司法事件,並在近日來連續為華為在外所受到的不公遭遇,而打抱不平的的中國外交部也在周二的記者會上於第一時間作出回應。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稱,“中方已多次就此事件表示嚴正立場。任何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看出,孟晚舟案不是普通司法案件,加方任意濫用加美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權益構成嚴重侵犯。”她並進一步要求,“我們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權益。我們也強烈敦促美方立即糾正錯誤,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不向加方提出正式引渡要求。”與此同時,中國副總理兼首席貿易談判代筆將在1月30日至31日間對華盛頓進行訪問,並與美方高官繼續貿易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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