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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明報社論將示威定性“暴動”翻譯編輯指“其心可誅”憤而辭職

香港明報的立場,因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的表態,被指與港府同一鼻孔出氣,一名為明報中文社論翻譯英文的翻譯編輯,因不滿該報13日的社論將之前一天的青年上街與警察發生衝突事件定性為“暴動”,憤而辭職。兩年前開始出任明報翻譯編輯一職的張彩雲,在同一天發表公開信,對明報的政治表態形容是“其心可誅”、“令人極之反感”。

香港《明報》有關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報道資料圖片
香港《明報》有關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報道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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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日發生警民衝突的示威行動後,明報翌日發表題目是《暴力無補於事 唯昐香港平安》的社論。根據張彩雲的公開信,社論將金鐘一帶的示威和衝突定性為“暴動”,張為了抗議社評跟從特區政府,於是決定由即日起停止為明報翻譯社評。

由於張已在事前請辭,公開信全文均以“貴報”來稱呼明報。以下是公開信的內容:

本人從2017年11月起為貴報英文版每周翻譯一篇社評,剛好今天的社評是由本人翻譯。可是,在讀完今天的社評後,本人非常憤慨,已向貴報編輯表明不會翻譯該篇社論。為了抗議貴報社評跟從特區政府,將昨日金鐘一帶的示威和衝突定性為“暴動”,本人決定由即日起停止為貴報翻譯社評。

貴報今日的社評雖以《暴力無補於事 唯昐香港平安》為題,卻只聚集示威者的衝擊行動,對警察群毆手無寸鐵的示威者,瞄準示威者頭部開槍,以胡椒噴霧近距離反覆噴向個別示威者面部等行徑視而不見,聲言“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有否傷及無辜,事後可以調查檢討”,甚至指責批評警察的人“只看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說自己想相信的論述”,實在令人極之反感。

貴報社評完全漠視昨日示威者的行動,是基於政府不理會香港絕大多數巿民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堅持將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辯論所致。眾所周知,現時立法會建制派議員佔大多數,一旦在立法會辯論就必定通過,如果像貴報社評那樣訴諸建制派議員良心,無疑是緣木求魚。香港巿民除了上街已無法可施,可惜103萬人的遊行未能令政府撤回修例。昨日年青示威者的行動,只是希望直接以自己的身體阻擋惡法通過,縱然有向警察投擲雜物磚塊,也只是因為林鄭月娥橫蠻無理意圖強行通過法例所造成。貴報社評不讉責林鄭月娥或特區政府,不讉責警察暴力,反而“強烈譴責”示威者,更假意稱英文riot一字可翻譯成“騷亂”或“暴動”,配合政府將昨日的衝突動調為“暴動”,實在其心可誅。

貴報社評聲稱“以為激進暴力手段施壓,一定比和平理性抗爭為強,是全無科學根據的錯誤想法。港人不愛暴力,唯盼我城平安。”首先,“激進”不等如“暴力”,“和平理性”不等如“坐以待斃”。港人不愛暴力,更加厭惡以執法之名所行的暴力。香港人盼我城平安,但絕不願意以我們的自由和人權來換取所謂的“平安”。我們想要的平安不單是肉體上的平安,更加是良心上的平安。可惜一旦罪犯修訂條例通過,我們失去的將不單是個人的自由和人權,長遠而言,更可能是良心上的平安。中國近代歷史充斥了這樣的事,相信不需要我再舉例子。希望明報主筆未來能真正憑良心為真理和香港人的福祉而執筆。

據蘋果日報報道,明報職工協會主席許芳文指,不少同事不認同社評觀點,有人看到後感觸落淚。該會20多名會員就事件與總編輯梁享南開會交流意見,她引述梁在會中指,社評是反映報社觀點,有可能判斷出錯,可加以批評,又同意社評過份保守。

明報在6月9日獲得由多名全國人大政協聯同商界代表成立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廣告贊助,與文彙大公和星島同一天的頭版全版刊登“支持修例 不做逃犯天堂”的廣告,下方更附帶二維碼(QR Code),籲市民進入大聯盟官方網站聯署,支持修例。明報此舉已被不少人批評與中共報紙沆瀣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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