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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遊行:數名激進分子將國旗拆下扔海中 梁振英懸賞100萬找線索

香港旺角“反送中”遊行周六進行的過程中,當遊行隊伍前進至尖沙咀碼頭海港城外,示威者中的數名激進分子將路旁旗桿上的中國國旗拆下,丟入海中。此舉引發包括建制派議員、政客在內的香港不同團體和人士的批評和反對。

香港旺角周六遊行中“國旗事件”事發資料圖片
香港旺角周六遊行中“國旗事件”事發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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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前,有市民發起“旺角再遊行”示威活動,促請政府回應市民五大訴求,包括“撤回修例、追究警察開槍、不檢控示威者、撤銷‘暴動’定性及林鄭月娥問責下台”等。這一遊行得到了大量民眾的參與,身穿黑衣的示威者佔據彌敦道六條行車道,主辦方隨後宣布有12萬人參與遊行。本次遊行應以旺角櫻桃街為終點,但大批示威者最終沿彌敦道前往香港商業區尖沙咀抗議。部分示威者還前往紅勘隧道九龍出口,致使隧道交通一度被封鎖,封鎖時間在約半小時後,隨着示威者撤離而結束。

據香港媒體報道,當臨近傍晚6點,遊行隊伍到達尖沙咀碼頭後,有激進分子將海港城外旗桿上的中國國旗降下並丟入海中。事件發生後,港府在第二天通過發言人作出回應,並指拆旗者刻意破壞國旗,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挑戰國家主權,予以強烈譴責。此外,多位香港立法會議員也紛紛表示憤慨並予以強烈譴責,認為該行為侮辱國家尊嚴,打擊香港的國際聲譽。這一聲音得到不少香港社會團體和人士的響應。同樣就這一事件,在過去幾個月來,被指於2011年參選特首後仍無申報接受澳洲公司UGL五千萬港幣的前特首、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通過臉書賬號宣布,“懸賞港幣一百萬元”緝捕犯事者。

他還倡議成立懸賞基金,協助警方緝捕“借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為名”侮辱國家、衝擊警察、破壞秩序的“狂徒”。建制派人士、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警方必須全力緝兇,將破壞國旗者繩之以法。她說,“對破壞國旗的違法犯罪分子予以最強烈譴責!”

此外,全國政協委員,曾擔任梁振英特首競選辦公室副主任的劉炳章也表態稱,“這種極端行為令人憤怒,是挑戰國家權威的嚴重罪行,必須嚴肅追究、繩之以法”。除了建制派外,也有聲音認為,“反送中”的抗議訴求及所取成果不能被少數激進分子綁架,這樣只會讓當局更有說辭,進一步分化社會民意和大陸認知。雖然,在言論自由的多元社會中少數分子的公民權利得到與他人一樣的保護與尊重,但在目前香港局勢複雜緊繃的情況下,諸如此類或情緒化或蓄意事件的發生只會對大眾抗議訴求和局勢增加更多不利因素且毫無實際效益。

北京方面,新華社對此特別發表時評稱,“底線不容觸碰  誰破壞‘一國兩制’誰就將受到歷史的審判。”文章寫道,“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暴徒們令人髮指的暴行,公然踐踏國家的尊嚴,是對包括廣大香港市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侮辱,是不可饒恕的犯罪,必須嚴懲不貸。我們要正告所有試圖挑戰中央權威、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醜惡勢力,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誰就要擔負歷史的罪責,並最終被歷史審判。”

文章並強調,“香港回歸以來,中央多次表明,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中央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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