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

中聯辦幫林鄭“止暴制亂”倘不收效港府或宣布“緊急法”

特首林鄭月娥27日在記者會上承認,她上周末在禮賓府約了一批她形容是“需要作出對話的朋友”,聽取他們的意見,而他們包括了“一批曾經參與過示威的市民....一共19人”;到了這個星期一(26日)下午,根據南華早報星期二凌晨發稿報道,林鄭又在中聯辦的主動安排下,在柴灣的青年廣場與一批為數約20個年齡介乎20至30來歲的青年舉行閉門會議,陪同會見的還有教育局長楊潤雄和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

8月27日記者會上的林鄭月娥特寫
8月27日記者會上的林鄭月娥特寫 路透社Kai Pfaffenbach供圖
廣告

南早的報道如果屬實,這將會是林鄭在短短三日內兩次與“示威者”和“青年們”展開對話。林鄭在星期二的記者會上沒有透露中聯辦所安排的閉門會議。南早的報道也未見披露中聯辦安排一些什麼樣的“青年”出席會議,只說他們似乎不屬於任何政治組織。報道又稱有些青年在會議上認為林鄭不需要一次過滿足所有的五項訴求,但首要是完全撤去逃犯條例修訂,以及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

林鄭幾乎馬不停蹄的與青年示威者會面,以及中聯辦主動摻了一腳安排會議,似乎顯示北京下達的“止暴制亂”死線,已是逼近眼前。根據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所言,止暴制亂的死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70周年的十一國慶。

不過以目前港府拒不退讓的立場,包括堅持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如何回應五項訴求從而滿足示威者“休兵”的條件,似乎仍有相當的難度。加上示威者沒有一個“大台”,即沒有一個號召人或所謂的領頭人,也是雙方缺乏互信的主因之一。

不過林鄭似乎已有兩手準備,假如與青年對話未能收效在短時間內達到止暴制亂,唯一可供港府選擇的途徑,將會是林鄭在記者會上所說的“法治基礎”以及“依法辦事”。

在記者會上,林鄭被記者問到是否會動用賦予特首宣布實施香港進入緊急情況的“緊急法”時,她回答:“我們有責任為儘快止暴制亂,去用香港法治手段,包括我們的法律,但一定會依法辦事,大家可以放心。”

根據這個等同宣布戒嚴的緊急法,特首可根據此法第241章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出現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情況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塗謹申認為,引用緊急法如同戒嚴,實際上是取消市民和平集會的權利,只會令“和理非”的人更憤怒,變成與政府敵對及嚴重割裂。立法會民主派召集人毛孟靜更簡單地形容,宣布緊急法猶如“將香港送入棺材”。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特首可考慮動用該法。

萬一林鄭動用緊急法來達到止暴制亂的目的,儘管可以避免勞煩全國人大搬出駐軍法第六條調派解放軍到香港“平亂”,北京也因此不用負上派兵到港的歷史責任,以及卸除國際對中國部分政治壓力,誠如信報7月29日的社論指出,出動解放軍平亂畢竟是下下之策,但香港在中共立國70周年實施戒嚴,其實也較下下策好不了多少。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