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中國

林鄭秘密錄音犯了中國政治大忌?

香港局勢動蕩繼續,特首林鄭月娥周三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議案,導致香港形勢出現新的變化。決定撤修是林鄭月娥的懺悔,還是替北京背書? 是為平息香港爭亂,還是為了實行緊急狀態法作鋪墊準備? 目前香港爭論不休,而且前景不明。但評論指此局勢迅速變化,伊始於林鄭月娥的私人會館秘密錄音事件。此事件是否是陰謀,或是某種懺悔,也是爭議要點。台媒刊文分析指,此秘密錄音事件足是犯了中國政治大忌。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參加記者會資料圖片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參加記者會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廣告

據上報刊文指,林鄭錄音犯了中國政治大忌。該文說,嚴格說來,林鄭已觸犯了中國的大罪了。假如有“送中法案”,林鄭簡直可以打包送回中國受審了。英國路透社放出香港特首林鄭在一個“私人場合”用英語講話的錄音(的精華片段)。據報,這是她在上星期一出席一個叫“Vision 2047”的基金會飯局的講話。錄音內容震撼,立即成為香港新聞頭條。

據該報道說,錄音內容主要有三個:第一,林鄭稱,自己犯下不可原諒大錯,如果有選擇,“第一件事”就是立即辭職,深切道歉後下台。第二,(在解釋政府對策時提到)由於香港局勢上升到主權和國家安全層面,而且在中美對抗的當下,自己的“政治操作空間非常有限”。第三,北京對解決香港問題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計畫出動解放軍。

此外,還有她向聽眾訴苦,現在自己出門都成問題,因為到處都有“黑衣人”問候。

據該文分析指,林鄭談話的真假分兩個層次。

第一是錄音的真假。一開始路透社報導後,中國一開始稱之為假新聞。可是,路透社隨後放出錄音,其真確性大大提高。因為文件流暢,無論聲線語氣都很難造假。到了星期二的記者會上,林鄭沒有否認錄音的真確性,反而一再強調,這是私人場合的談話,非常遺憾被公開,又着重回應第一點,即否認曾向中央提出辭職。由此看來,錄音本身的真確性已經無疑。

第二是林鄭所言的內容是真是假。這需要進一步判斷。林鄭泄露的三條信息所涉及的內容,以前都只有流言,或者只是分析家天花亂墜地自說自話。結合錄音就有實質材料進行新解讀。

該報道文章說,林鄭在記者會上強烈否認自己曾向中央提出辭職。其實此前也有報導指林鄭向中央提出辭職,中央不答應,當時林鄭同樣否認,中國也稱之為“假新聞”。可是,錄音清楚聽出林鄭的“如果有選擇,就會立即辭職”的話,意味着她欲辭職而不行。這似乎和“沒有提出辭職”相矛盾,但也可以理解為,林鄭曾非正式地表達過願意辭職的慾望,被中央否決,於是沒有“正式地”提出辭職。又或者,林鄭連表達慾望也不敢,直接被中央命令不能辭職。總之無論如何,林鄭所說的自己曾有意願辭職,但中央不允許,看來是事實。

而香港局勢上升到“國家主權和安全層面”,美中關係緊張令香港形勢複雜化,這在坊間專家評論中早有定論。同時,中國官方(港澳辦中聯辦和外交部)和媒體的口誅筆伐,也同樣清晰表達這點。可見這點內容同樣不假。

據該文章說,林鄭“政治操作空間”固然有限,令人感興趣的是,但到底有限到何種程度。在整個逃犯條例風波中,中國的作用一直是個謎團。暫且不提誰先提出和力主修改條例的疑團。單說在“擱置”條例之後,香港政府對大規模民眾示威和“暴亂”的“五大訴求”寸步不讓,導致局面急劇惡化,中國由始至終都強調,支持特區依法治港,三番四次撇清關係。這樣誰在背後主導,一直沒有明確的答案。

據先前路透社報道,林鄭曾提出可以滿足“撤回”和“成立獨立委員會”的兩項訴求,被中央否決。在路透社追問林鄭是否有權“撤回草案”時,林鄭又顧左右而言他。加上這次林鄭講話的錄音,三相結合,很大程度上印證了中央在背後操控一切的猜想。

上報的文章說,如果說以上兩條只是披露證實外界揣測的中國和香港的內部運作,嚴重性還不算太高的話,那麼第三點,即中國是否給出期限,是否出動解放軍,就真正是關係重大的機密。在香港示威民眾與香港和背後的中國政府的博弈中,中國的底線為何,決定了博弈的走向。中國一直用文攻武嚇、武警軍演、軍車出入、軍隊換防等方式,暗示不惜動用基本法第18條和駐軍法,出動解放軍平亂。而且外間廣泛認為,中國十一國慶前香港必須平靜下來。現在,林鄭道出中國不想使用解放軍,又說沒有期限。這無疑暴露中國的底牌。在中國看來,示威者就更“肆無忌憚”了。甚至可以推斷,這或會改變運動的走向。

該文章說,如果說路透社先前的爆料是不具名的三位消息人士,死無對證的話,這次錄音由林鄭親口說出來,性質和後果都可以很嚴重。無論因何種原因流出,故意流出錄音的人固然有問題,林鄭在一個無法保證機密的場合親口說出是無法迴避的事實。如果林鄭所言是假的,是故意放煙幕,這相當於“屈中央吃死貓”,就會“死得很難看”。對這個講話的最佳解讀,依然是林鄭以為按照香港傳統,閉門會議大家有內容不可外泄(off record)的君子協定,於是“講出真心話”,不料被“篤灰”,現在只能出來滅火。

該報道文章說,假若如此,錄音的泄露犯了中國政治的大忌。中國政治講求表面上的一致,內部矛盾不能讓外界得知。外界如何猜測是一回事,無論多“眾所周知”都好,有確鑿的證據流出就變成另一回事。這種泄露信息在中國可以算得上“泄露國家機密”的大罪。

據該文章說,中國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包含的範圍非常廣泛。記者高瑜曾經因泄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刑七年,罪名是披露了一份中共黨內宣傳部的文件。林鄭錄音更令人想起30年前的六四事件,時任中國總理趙紫陽被指泄露國家機密,證據就是在和當時來訪的蘇聯總書記戈爾巴喬夫會談時,告訴他“中國的大事,最後還是鄧小平說了算”。其實,鄧小平一直都是中國“第二代領導核心”,誰不知道他說了算?但偏偏這樣就已是“泄露國家機密”了。

據該報文章指,因此,嚴格說來,林鄭已觸犯了中國的大罪了。假如有“送中法案”,林鄭簡直可以打包送囘中國受審了。

該文章指出,當然,也有人論證,林鄭所言是真的,但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林鄭故意派人放風,讓中央“背鍋”,以求自己擺脫責任。從最近有關報道都從路透社放出,也不無蹊蹺。可是,依常理,對中央亦步亦趨的林鄭不敢如此大膽。除非林鄭已經打定主意,要拋開中國而自保,不惜與中國拉破臉。其實,若當真如此,林鄭自行宣布希望辭職,豈非更加直截了當?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