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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想不想辭職?公開與私下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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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9月3日)強調,從未向中央政府提出辭職,是因為有信心能夠協助香港走出困局;並指香港的止暴制亂工作沒有偏離“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原則,倘若暴力慢慢減退或消失,則毋須引用簡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面向媒體 2019年7月9日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面向媒體 2019年7月9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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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開會前向傳媒表示,留意到私人閉門聚會交流內容被公開,這是“非常不適當”,而她由開始到現在從未向中央提出辭職,因有信心能夠帶領特區團隊協助香港走出困局,這亦是她唯一選擇留下來的原因。

然而一天前,9月2日,路透社披露,林鄭月娥上周與商界人士閉門會面時用英語說,她為香港引發一場政治危機,是不能原諒的破壞;如果她有選擇,便會辭職和道歉。但同時她也說,短期內看不到香港問題的解決方案,並且稱北京沒有派解放軍入港的計畫。

外界早就分析過林鄭月娥的選項不多,難怪她本人會在這場閉門會面時坦言:“當然我肯定你們心裡會覺得,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我肯定有一個解決方案,一個政治解決方案。但我必須告訴你們,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一旦問題升級到國家層面,達到某種主權和安全層級,更不用說世界兩大經濟體正處於這種前所未有的緊張局勢之中,很不幸的是,根據憲法要為兩位主人服務的香港特首,也就是同時為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人服務,這種情況下特首能在政治上迴旋的空間是非常、非常有限的。”

路透社周一的報道提到,林鄭月娥這番糾結不已的驚人之語讓世人看到了迄今為止最清晰的畫面,即暴露了中國領導人在處理香港抗議風潮時的心態。

周二,路透社在林鄭月娥公開表示從未向北京提出辭呈後繼續報道說,香港政府倉促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社會風波及大型示威活動已經持續接近三個月,迄今有1,117人被拘捕,只不過事件不但未有平息跡象,且暴力衝突不斷升級,示威方指政府拒絕回應包括撤回修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五大訴求,亦不滿警方執法時濫用權力和暴力;政府方則指已充分回應訴求,因修例“已死”,且已啟動監警會調查警方在各個大型公眾活動的處理方法。

另外,路透社特別提到,周二當天再次被問及政府會否引用《緊急法》時,林鄭月娥回應,政府有責任去檢視在現行法例上有甚麼適當條文可以應用,而且能有效處理現時的暴亂情況,這個工作一直進行中,但今天沒有可交代的。她續說,“簡單而言,如果暴力慢慢減退或者消失,政府不用再考慮這些法例。”因此,她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與暴力畫清界線,使暴力不再合理化及持續在香港發生。

據路透社指出,《緊急法》是1922年針對海員大罷工而制定,之後在1967年的“六七暴動”時亦引用過。有關法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不經立法會通過訂立規例,包括可以管制刊物、照片及通訊方法,管制陸路、航空或水上運輸,沒收及處置財產、搜查處所等等,並可規定任何刑罰,包括終身監禁。

目前,香港社會對引用《緊急法》有不同意見,部分人士認為一旦引用該法將等同戒嚴,或會引發資本和人才大逃亡,部分人士則認為可引該法用作禁於某些地點集會及延長警方拘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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