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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

嗆韓正說法不對 香港司法仍堅持獨立不姓黨

香港大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聲明,反駁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提出,止暴制亂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消息指中央政府高級官員下星期將抵香港,敦促醞釀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圖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徽圖
圖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徽圖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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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今天報道說,駁韓正共同責任論,港大律師公會強調司法獨立。香港大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聲明,反駁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提出,止暴制亂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在中共黨內主管香港事務的韓正6日在北京會見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說,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指出,他們同意香港法院有責任維護法治,而法治包括維持公眾秩序。

但聲明強調,根據基本法第85條,香港法院必須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另據基本法第1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該聲明表示,任何北京中央政府或其官員的言論,若給予外界的印象為“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進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務的舉措”,可能被當作干預特區的司法獨立,也有損特區在基本法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以及“一國兩制”的概念及實踐。

該報道說,北京當局近期對香港政策顯然有所改變並趨向緊縮,外界相信,這種改變是針對“反送中”運動所出現的“反中”和“港獨”思潮。

中共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10月底發表公報,當中提及對港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接着,韓正6日接見林鄭月娥時說,止暴制亂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的共同責任。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近日進一步說,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並羅列了憲法和基本法明文規定屬於北京中央的權力。張曉明還指出,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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