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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報復:禁美3傳媒記者在中港澳採訪 美表遺憾促三思 港議員責北京違基本法

中國外交部突然公布,要求美國《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及《華盛頓郵報》的駐華記者在十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內地以及香港和澳門繼續從事記者工作。外交部指出,這是對美國把中方傳媒列為「外國使團」並變相「驅逐」中方媒體的反制措施,並暗示反制措施可能陸續有來。

中國外交部辦公樓
中國外交部辦公樓 中文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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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突然公布,要求美國《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及《華盛頓郵報》的駐華記者在十天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內地以及香港和澳門繼續從事記者工作。外交部指出,這是對美國把中方傳媒列為「外國使團」並變相「驅逐」中方媒體的反制措施,並暗示反制措施可能陸續有來。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中方的做法感到遺憾,認為那是進一步排拒全球自由媒體在中國運作之舉。他反駁道,不能將兩國行為混為一談,因為記者在美國工作享有新聞自由,而這在中國根本不存在,至於上月被美方列為外國使團的五間中國媒體駐美機構,根本是中方的宣傳機構。蓬佩奧敦促中方重新考慮有關決定,指全球化更須信息流通及透明度,以協助拯救生命。

對於中國把限制美國駐華記者工作的地點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區,香港信息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是違反《基本法》,既干預香港事務,亦損害《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令國際社會感到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應該享有的高度自治快速流失,勢必對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沉重影響。他續稱,北京在美國制訂香港政策法報告以及香港失落最自由經濟體地位之際,推出影響香港的反制措施,是「攬炒」(即玉石俱焚),置香港經濟命脈於不顧。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對外交部的決定感到「相當震驚」,會影響香港四大成功支柱之一的資訊流通,期望中國撤回決定。

中國外交部今(18日)天凌晨時分在官網發出聲明,要求「美國之音」、《時代周刊》、《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及《華盛頓郵報》這五家美國媒體的駐華分社向中方申報在中國境內所有工作人員、財務、經營、所擁有不動產信息等書面材料;此外,還要求後三家媒體本年內記者證到期的美籍記者,四天內向外交部申報名單,並於十日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包括港澳繼續從事記者工作。

外交部表明,美方早前要求五家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列為「外國使團」並限制其人數、變相大量「驅逐」中方記者,中方此舉是對美方「無理打壓」的「必要對等反制」,是正當合理防衛。發言人再次敦促美方改弦更張,停止對中國媒體的政治打壓和無理限制,包括不要在簽證、行政審查、採訪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否則中方必將採取進一步的反制措施。

中國駐華記者的記者證一般要每年續簽,近年更有縮短到半年,而記者證一般與入境簽證掛鉤,中國的做法是變相驅逐有關機構的記者。

根據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報道,三間記者被驅逐的媒體均譴責中方的做法。《華盛頓郵報》執行編輯Marty Baron指出,面對全球疫症流行,國際對武漢肺炎的反應必須清晰無誤和可靠,中方此時此舉尤其令人感到遺憾,因為這會令信息流通進一步嚴重受阻。《華爾街日報》總編輯Matt Murray指這是對新聞自由史無前例的打擊;《紐約時報》形容中方的決定是嚴重錯誤,促請中美雙方儘快平息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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