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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

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香港委員稱不排除送中審

中國官方消息說,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召開第19次會議並將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港區國安法”會否有“送中”審訊安排惹關注。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如果中央認為有必要,不應該由香港法院審理,(送往內地審訊)可能都系一個選項”。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錶示,港區國安法條文有凌駕性,中央有權將犯者移送到內地受審,並將此寫入條文,但認為這會為香港人帶來很大的震蕩、恐慌。法律學者陳文敏形容這是“大開中門”,由內地執法機關決定抓什麼人,一經他們鎖定的人,便會完全失去現時普通法和香港法律對他們的保障。

香港夜景
香港夜景 HKTB2016 REUTERS/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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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報今天報道稱,譚耀宗指:不排除送內地審,葉劉:惹恐慌,陳文敏:被捕者香港法律保障全失。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定立港區國安法,常委會今日至20日開會,譚耀宗昨表示議程暫未提及國安法,也暫未收到常委會加會通知。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說,中央會保留對極其特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管轄權。譚耀宗昨被問到是否代表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要到內地受審,他說不排除這個選項。他接受本報查詢時說“沒有什麼好恐慌”,認為中央對極其特殊的案件保留管轄權是合理的。至於有什麼情況屬“極其特殊”,他稱自己認為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特區政府點處理外交?”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午表示,在現有《逃犯條例》下,不可將港人送往內地受審;條例現時無修改,仍然適用。他說,如果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條文稱可將犯人移交內地,要想方法如何與現有法律適應和完善。他強調香港依法辦事,有基本法保障,期望條文不與基本法牴觸。被問到國安法會否在7月通過,唐英年稱不知道。

唐英年任會長的香港友好協進會昨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就國安法溝通,唐會後稱,林太在會上主要是聽意見。

明報報道稱,葉劉淑儀昨回應稱,香港與內地現時無移交逃犯的安排,而國家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有管轄權,香港法院也有管轄權,港區國安法條文有凌駕性,中央有權移送犯人到內地受審。不過,她認為內地司法制度與香港相當不同,港人習慣普通法原則,有公開透明審訊,亦有很多人權保障,若較嚴重的案件可能移送到內地審訊,當然會令很多香港人恐慌。

該報道引述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若移交犯人到內地受審,“恐怕不是缺口,而是大開中門了”。他說,逃犯條例要求中央政府通過香港司法程序,將一些在國內犯法逃來香港的人送回國內受審,而譚耀宗的說法,等於是內地執法機關可直接將一些在香港犯法的人抓回內地受審,而被內地機關鎖定的人,便會完全失去現時普通法和香港法律對他們的保障。

陳文敏舉例,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被控觸犯國家安全罪,被囚3年多還沒有審訊,沒有律師代表,家人不能接觸,連囚禁在哪裡也不知道,妻子也不能在場聆訊,即使服刑完畢後亦不能馬上回北京與家人團聚,“這便是內地國安法的特色”。

報道稱,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說,若國安法最嚴重的案件不在香港審訊,會感“悲哀但不意外”,悲哀是無可避免損害一國兩制或市民對一國兩制的印象,不意外是沒有一個國家將國家安全完全放手給地區或特區的法院。他相信中央不會輕易動用“尚方寶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昨在立法會回答口頭質詢時稱,港區國安法條文將符合《憲法》和基本法,不會影響本港基本法下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但特區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層面行為沒有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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