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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強案

批習近平獲罪 任志強案北京二中院開審

退休企業家任志強因說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醜”而獲罪,今天9.11周五他在北京第二中院出庭受審。除了被指控醜化中共黨和國家形象之外,任志強還被冠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權等罪名。目前尚不知任志強的刑期。

任志強
任志強 ©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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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民營企業主光傳媒安娜.王(Anna.wangruiqin)今天9點半在推特上發布的現場報道和照片,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大門口人行道被全部攔起來,許多警察戒備,馬路對面有人觀看,有攝像人員被警員盤問。這個實地報道說,任志強案開庭時,北京二中院門口的警察說,除了有“特別邀請的人”外,無人能進入法庭旁聽。

任志強在2020年3月失聯。在他失聯前的2月,網絡流傳一篇文章,題為《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體制的重病共同傷害》,署名任志強。該文批評中共嚴控言論自由加劇了冠狀病毒疫情。沒指名地批評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醜。” …“絲毫也不掩飾自己堅決當皇帝的野心,和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的決心!”。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月8日宣布在9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北京市華遠集團前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案。指控他涉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今年7月,北京西城區紀委區監委通報開除任志強黨籍,指控他“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4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任志強還被指控公款吃喝,持有用公款購買的高爾夫球卡;用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無償使用社會商人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房,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給國有資產造成大損失;任志強還被指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

之前在2016年2月習近平視察媒體時,中國央視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的標語,任志強批評說,“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

據維基百科介紹,任志強生於1951年3月8日,1969年被下放至陝西省延安縣馮莊公社,後在軍隊服役,官至參謀。1974年加入中共。1984出任北京市華遠總公司建設部經理。1985年,任志強因給自己和公司員工發獎金而被舉報,以“貪污罪”被關看守所。1986年被無罪釋放。2011年4月任志強辭去華遠集團董事及董事長職務。2014年11月任志強在微博發表聲明,宣布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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