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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陳同佳投案應循官方管道申請入境簽證媒體放話無意義

陳同佳赴台投案一事今天又繞回了一年前的爭執焦點。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香港官方都沒跟台灣官方聯繫,只是在媒體放話,這樣沒有意義;應該先把該有的簽證,從官方管道申請入境才有意義。台媒分析,台港政府過招,政治算計凌駕正義。

涉案香港青年陳同佳刑滿出獄資料圖片
涉案香港青年陳同佳刑滿出獄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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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體報導,協助陳同佳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透露,陳同佳要在十月赴台投案,台灣律師已經收到陳同佳的指示,今天(5日)將和台灣官方見面。不過直到下午為止,台灣官方仍然一副事不幹己的反應。

包括內政部長徐國勇和刑事警察局局長黃明昭都在立法院公開表示,除了看到媒體報導之外,官方沒有正式接到陳同佳要投案的訊息。徐國勇說,刑事局和陸委會都和香港設有單一窗口,但香港官方都沒有聯繫,只是在媒體放話,這樣沒意義。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疑,既然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相關單位就應積極向律師了解。徐國勇說,這些當然有了解,但還是要透過正當管道,先把該有的簽證,從官方管道申請入境之後,才有意義。

有關「單一窗口」的事,台灣陸委會日前已經放話,說陳同佳隨時可以透過單一窗口聯繫,不過香港保安局立即鄭重否認有跟台灣設立「單一聯繫窗口」,呼籲台灣「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

去年,台灣希望藉此案建立台港司法互助管道,凸顯台灣的司法主權。因此,陸委會一再要求香港應就此案展開協商,並建立司法互助,但香港斷然拒絶。之後,台灣改為指定「單一聯絡窗口」,但仍要求香港必須提供相關證據和「由港方交人」的模式。但兩岸關係不佳,香港一再表示無法介入陳同佳在台殺人案。

去年,管浩鳴曾打算帶着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但台灣政府把陳同佳列入入境黑名單,導致他無法入境。當時台灣的理由是,不能以「自由行」方式來台投案,堅持一定要「由香港政府交人」。香港則一再表示,出獄後的陳同佳是自由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更明確表示,對陳同佳來台投案,現在香港政府「沒有什麼可做的」。

台灣媒體分析指出,過去曾有香港嫌犯在台灣被警方逮捕,香港警察搭機來台,在桃園機場把嫌犯帶回。依此模式,這次台灣警方也可派人到香港機場把陳同佳帶回。分析指出,陳同佳來台投案之路一波三折,不僅受害者的公道遲遲無法討回,司法正義也無法伸張,台港兩地政府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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