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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下黃之鋒周庭與林朗彥今遭香港法庭判罪入監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2日被法庭判處入獄13個半月;同案被告周庭入獄10個月,同案被告的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入獄7個月。

黃之鋒
黃之鋒 Anthony WALLACE AFP/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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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今天引述香港媒體消息報道說,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今天被法庭判處入獄13個半月;同案被告的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入獄7個月,成員周庭入獄10個月。去年6月初“反送中”運動爆發,黃之鋒等人於同月21日呼籲運動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後被捕,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同時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則承認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罪。

黃之鋒等人已於上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相關罪名,其後被扣押及等待宣判,法庭下午宣布了以上刑期。

該報道綜合電子媒體的法庭消息,周庭在法官宣判後申請交保外出,以便就刑期複核上訴,但被法庭拒絕;黃之鋒和林朗彥沒有提出,3人即時入獄。

中央社說,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等罪被判入獄13個半月,他透過律師在社交平台留言,指入獄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

黃之鋒透過律師在Twitter留言說,他被判入獄13個半月,這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據黃之鋒說,他們將在獄中與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戰鬥,雖然不顯眼,但對爭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須的。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因為煽動未批准集結等罪,今天被判入獄,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傑說,包括黃之鋒等人被判刑在內,當前香港整體出現政治打壓。據該報道,岑子傑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目前本地類似黃之鋒等人的“政治案件”有很多,部分人被輕判後,律政司都會上訴。他聲稱,當局正以嚴刑峻法“逼害”爭取民主的人,整個制度都存在嚴重且不公平的打壓,有涉及政治、新聞和教育等層面。

中央社引述香港民權觀察發言人沈偉男受訪時說,初步聽來,這次判刑較重,可能會令很多人,尤其是社運組織者感到憂慮。他說,這次判決可能會導致外界今後不敢觸踫相關法令,因而損害香港社會的各種表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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