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家屬尋求委託律師求見被囚家人 律師盧思位將被吊銷執照
12港人偷渡案中的三名家屬,在官派律師安排探視獄中家人態度不積極的情況下,考慮聯絡早前的維權律師以家屬律師身分協助探視之際,其中一名經常評論案件的代理律師盧思位,今早接獲司法廳通知,指他多次發表不當言論,擬吊銷其執業律師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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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司法廳今(4日)天發出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受香港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被指「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不當言論,時間跨度長、發文數量多,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行為觸犯《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計畫取消盧的律師執照。
當局表示,盧思位有權陳述、申辯和聽證,如果要求舉行聽證,需要在三日內提出。
盧思位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去年11月初已接獲司法廳通知,要求提供盧思位自2019年2月以來代理所有案件的檔案卷宗、委託代理協議等數據,盧未來接案出庭亦須先行上報。當時已有分析指,當局是藉此施壓,因為之前已有六名同案律師被迫退出案件。但盧未改敢言作風,上月更發文預計案件審判結果。
與此同時,儘管深圳市司法局已因疫情停止受理境外人員探監的安排,12港人偷渡案中的三名家屬已於昨天由香港抵達深圳進行酒店檢疫,以爭取完成14日檢疫後探視被囚家人。但據香港電台引述指,三人抵埗後曾經聯絡官派律師查詢探視安排,但官派律師態度不積極,沒有正面響應他們的關注。家屬可能考慮聯絡早前委託的維權律師,以家屬律師身分協助探視十名已判刑的當事人。
身處深圳的三名港人家屬分別是因偷渡罪而被判囚7個月的李子賢的母親和大姑姐,以及郭子麟的母親。
根據中國法規,一審的十日上訴期本周六完結時,判決將正式生效,當局應通知家屬到看守所會見;若當事人日後轉往監獄服刑,家屬可能要數月後才能再探視。